河南省中醫專長醫師考核常見報名問題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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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醫專長醫師考核常見報名問題彙總

經歷了2018年河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備案的洗禮後,想必河南很多參與過備案的考生也都經歷了考前的所有流程。去年備案中遇到的很多問題,河南省中醫管理局也做了整理彙總,其中重要的部分筆者做了摘編,希望對大家在考前準備方面有所幫助。
提問:
1.聽說河南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是一次性工作,有的說只考3年就停止了?
回答:
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每年都組織開展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根據《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第二十二條規定“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每年定期組織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核時間應當提前三個月向社會公告”。也就是說我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每年都會按照國家規定組織一次考核工作。
提問:
2.我今年申請報名,報名條件要求必須有兩名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人員推薦,聽說其他省都不需要?
回答:
兩名具中醫類別醫師推薦是必須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十五條規定,“至少2名中醫醫師推薦”,《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和《河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豫衛發〔2018〕6號)進行了細化,我省規定至少2名取得中級職稱或執業滿十年的中醫類別(包括中西醫結合)醫師推薦,被推薦人和推薦醫師專業必須一致或相近。


提問:
3.推薦醫師專業一致或相近怎樣掌握?
回答:
專業一致或相近是指推薦醫師的專業與申請人從事實踐專長專業一致,或推薦醫師專業範圍覆蓋申請人專長實踐的專業。比如申請人申請中醫專長範圍是內服中藥治療心繫疾病(肺系、脾系等內科下轄各類病證),其推薦醫師應是職稱為中醫內科的醫師推薦。未取得職稱的中醫醫師,滿足執業年限要求,在執業註冊範圍內推薦,推薦醫師推薦的專業默認為醫師從事專業。比如註冊為“中醫專業1”的醫師,推薦專長實踐為內科範圍的病證,其推薦其他人員的專業也必須為內科範圍病證。註冊為“針灸、推拿專業”的醫師,可推薦單純以“針灸推拿類技術”或包含“針灸推拿類技術”進行中醫專長實踐的申請人。
提問:
4.推薦醫師是否一次推薦,多年有效?
回答:
一次推薦一次有效。推薦醫師依照國家和我省發佈的政策和管理要求,只對當年報名推薦的申請人推薦行為負責。在其它年度申請人申請報名參加考核的,仍需要邀請符合條件的醫師重新進行有效推薦。
提問:
5.推薦醫師有什麼作用,為什麼要規定每名符合條件的醫師每年推薦最多不超過3名?

回答:
推薦醫師推薦意見是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推薦醫師的推薦其實也是對申請人中醫專長實踐活動的證明和效果的擔保。推薦醫師在考核過程中,需要多次為申請考核對象進行評價甚至出席申請人考核過程,為保障考核質量,我們對醫師推薦數量進行了限制。
提問:
6.有社會培訓班聲稱是省中醫管理部門(或某地市中醫管理部門)委託的,保證考核通過率,是否屬實?
回答:
假的,省中醫管理局已經發過三次聲明。省中醫管理局沒有委託任何機構在我省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考核培訓,社會培訓機構培訓經歷和取得的培訓證書都不作為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的依據,所有聲稱中醫行政部門委託培訓的說法都是騙人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是國家醫師准入的一類,我省特別規定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都不允許參與我省考核工作,因此社會培訓機構所保證的通過率更無從談起,尤其以鉅額收費保證通過的,請大家要高度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提問:
7.我和申請人並不認識,是通過朋友介紹做推薦醫師的,有什麼風險和隱患?

回答:
作為推薦醫師,應該在瞭解被推薦人、確認被推薦人的醫術專長符合中醫理論、醫療實踐能力和水平符合臨床要求的基礎上,以自己的專業身份進行推薦。不瞭解被推薦人的醫術專長和醫療能力、僅憑熟人介紹而做推薦人,存在違規違紀風險。《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第三十六條規定:“推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中醫醫師、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指導老師,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在推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由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依法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推薦自己不認識不瞭解的人,對被推薦人中醫專長實踐和療效不熟知、不瞭解,以收取財物為目的進行推薦,屬於在推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輕者暫行執業活動,構成犯罪的應承擔刑事責任。
提問:
8.省中醫管理局是否會出版用於考核的教材和指導叢書?
回答:
省中醫管理局目前沒有出版或組織編寫過任何關於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的教材和指導用書,也未委託任何機構出版相關教材和指導用書。凡是聲稱得到省中醫管理局授權的,都是假的,我局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提問:
9.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政策和標準從什麼正確渠道獲得?社會培訓機構所說的政策可靠嗎?
回答:
建議通過河南省中醫管理局和各地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官方網站、微信查閱有關考核的最新政策和標準,也可以向所在縣、省轄市中醫藥主管部門進行電話諮詢和確認。省中醫管理局從未專門向任何培訓機構提供政策解讀和培訓,也未授權社會培訓機構宣傳考核政策。
提問:
10.現場審核是否可以調整推薦醫師,或修改基本信息?
回答:
不可以。我省按照國家醫師資格准入報名標準,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模式開展報名工作。網上報名期間,申請人信息可以隨時修改,網上報名截止後,系統將自動關閉報名窗口。省市縣三級在網上報名結束後,為保障全省申請人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所有審核現場只進行審核確認,不提供現場報名和信息修改。
提問:
11.我在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被禁止考試期間,能否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回答:

不可以。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是國家醫師資格准入的一種,我省在發佈的細則中有明確規定,在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中違紀被禁止考試期間,不得參加全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我省報名系統已經將全國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納入系統識別,上述人員將無法在我省取得報名資格。
提問:
12.醫術淵源包含哪些內容,我們需要提交什麼樣的支撐材料?
回答:
按照國家印發的報名表填寫說明規定:包括中醫醫療服務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脈絡,家族行醫記載記錄,醫跡文獻等。“中醫醫療服務類非物質文化遺傳傳承脈絡”以認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證書作為醫術淵源的依據,家族行醫記載記錄包括祖上、父輩行醫的執照、證件、醫案。“醫籍文獻”包括家族傳承的建國前中醫類古書、祖輩父輩行醫心得文獻、出版的專著、縣誌記載等。
《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第六條 “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因此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應提交醫術淵源的支撐資料。

提問:
13.在申請過程中,提交虛假的證明材料,真的會被禁止考核嗎?
回答:
絕對會。《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第三十四條規定“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資格考核的人員和考核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在考核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有關規定處罰”。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取消當年考核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
提問:
14.現場審核確認報名成功的,什麼時間會通知考核?
回答:
由於專長構成複雜,考核方式特殊,對考核專家、考核內容及方法都有較高要求,需要在報名結束後,整理歸類,根據專業、人員構成安排組織考務人員和考官遴選、培訓,另外還需要有關部門批覆考核項目和標準後收取相應考核費用。純人工模式的考核方式需要高級職稱專家數量很大,考核效率又很低,申請考核人數較多的情況下,需要一個很長的週期。請申請人耐心等待通知。
提問:
15.已經備案的實踐專長範圍,報名時能否重新調整?

回答:
不可以。申請備案要求申請人針對自己在《中醫藥法》實施前開展中醫專長實踐進行總結,對自己最擅長的中醫醫術實踐進行備案。備案的內容是考生過去實踐形成的,因此申請人應針對自己最擅長的中醫醫術實踐活動進行報考,報考的診療技術和病證範圍都應該在自己備案的中醫醫術專長範圍內或相對應。因此,報考與備案專業不一致的,不符合考核報名要求。
提問:
16.在報名考核中,許多政策別人說的和我本人理解的不一致怎麼辦,以誰說的為準?
回答:
以國家、省、市、縣印發的法規,規範和通知為準。針對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國家和我省均印發了文件明確了報名條件,程序和具體要求,絕大多數政策和要求都在文件裡都有詳細的規定,對一些諮詢較多的問題,在報名考核過程中,省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會及時發佈公告和官方政策解釋。申請人在報名審核過程中對政策不清楚時,要及時翻看政策文件和公告解答,不要自行理解和片面解讀,在此基礎上也可諮詢所在縣市中醫藥主管部門。特別提醒報名人員,一些社會機構和個人冒名或以專家名義進行政策解讀,既不規範也不全面,誤導申請人參加各類高價政策培訓,請大家提高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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