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故事)

縣令往醫館求醫,見人多便於人後有序等待。

不時,有惡徒擾亂人群,強使醫師先瞧。惡徒稱:“吾乃縣衙當差之人,爾等不予優先,定與爾等不善。”醫師不予理會,惡徒便使隨從驅逐人群病患。

縣令見此等惡徒確為縣衙官差,便上前喝止:“何人給予爾等特權於此胡鬧?”惡徒見縣令,便如洩氣皮球,悄然退出,醫館秩序恢復井然。

片刻,醫師使人請縣令先往。縣令拒之,曰:“吾現為病患,應當遵守醫館規矩,排隊候診,且吾之為官本就為民,豈有優先於民之理。”

醫師笑曰:“吾知汝為官為民,方在允許之時給予方便。現已無重病急患故請你先來,此亦為民眾所允。倘若你非為民之官,便是按序排隊亦或藉故後延。”民皆點頭稱是。

有老者曰:“官若為民,民必不忘其所為;官若寒民,民亦不會忘其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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