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賀州市民政局選聘社會人才公告

為發揮社會工作人才在基層民政服務供給中的積極作用,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米”,根據自治區民政廳《2020年全區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桂民發〔2020〕1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選聘一批社會工作人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市項目辦及八步區、平桂區、鐘山縣、富川瑤族自治縣和昭平縣18個鄉鎮(街道)開展社會工作服務站試點工作的一線社工共57名(其中項目辦為3名社工督導,每個社工站配備3名社工),社工領軍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領軍人才待遇

  面向全國邀請國家民政部或省級民政廳遴選的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到我市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開展工作。我市將參照高層次重點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給予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為人才在戶籍落地、保障房申請、子女入學、開辦社工服務機構、承接社工服務項目(如社會工作服務站試點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關優先優惠政策。

  三、社工督導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導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會保險),年底根據工作表現發放一定的績效獎金;

  (二)購買意外險;

  (三)設立專項督導計劃,貼身陪伴,支持一線社工成長;

  (四)設立培訓規劃,提供系列專業培訓、參訪、前沿講座等;

  (五)以社工為本,保障自由的督導研究、實務探索和成長空間;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鄉,開拓本地化的社會工作;

  (七)項目貫穿社工價值與使命迴歸的理念;

  (八)可持續的職業發展前景與平臺;

  (九)在每個縣(區)招聘人員中確定一名管理者,負責註冊1家社工機構,承接本縣(區)鄉鎮(街道)社工服務購買項目。

  四、服務內容

  (一)社工督導服務內容

  善於應用個別、小組、同輩督導、團隊服務傳送等模式開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導。

  督導工作採用社工站點負責制,即專職督導負責6個社工站,每個社工站每月實地督導工作時間不少於12個小時,須參加項目辦、本人所負責區域組織的會議、培訓、工作坊等工作;指導社工站制定並落實工作計劃;協助做好社工站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社工專業培訓及團隊建設,組織實施專題培訓、工作坊、總結交流會等,培育本土化的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協同項目辦、社工服務機構和社工站開展行動研究,探索、總結社會工作試點服務經驗及發展模式;指導社工站傳播社會工作理念,協助落實有關政策;完成項目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務內容

  1.養老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是協助為鄉鎮敬老院、農村幸福院內的老年人以及農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綜合服務和開展留守老人巡訪活動,包括進行身心健康情況評估監測,提供健康、救助、精神關愛、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權益保障、臨終關懷等相關社會工作服務。

  2.兒童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是配合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婦女等的家庭隨訪和對象核查,對他們開展監護法制宣傳、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設,以及其他救助保護、社會關愛等社會工作服務。

  3.其他民政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是農村留守婦女的關愛、在城鄉社區支持和培育志願服務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等公益性機構,推動建立“五社聯動”機制,發展、壯大志願者隊伍,推動志願服務制度化常態化。促進基層慈善事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和職業特點,有效推動基層建立慈善捐贈、慈善資源、志願服務供需對接機制,廣泛發掘、吸納社會力量、社會資源服務困難困境群體,形成可持續性的社會效益。

  五、應聘條件

  (一)社工督導

  1.年齡:22-40週歲,年齡計算時間2020年3月31日止;

  2.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3.持證情況:必須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資格證書;

  4.專業要求;社會工作、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專業優先考慮;

  5.經驗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會工作或公益服務領域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6.社會工作服務站本地戶籍、具有較強溝通能力者優先考慮;

  7.有責任感、團隊合作精神,勇於嘗試,認同項目理念及社工價值與使命;

  8.同等條件下,中國共產黨黨員或民主黨派優先考慮。

  (二)社工

  1.年齡:22-40週歲;

  2.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3.持證情況: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資格證書者優先考慮;

  4.專業要求:社會工作、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專業優先考慮;

  5.經驗要求:具有社會工作或公益服務領域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6.社會工作服務站本地戶籍、具有較強溝通能力者優先考慮;

  7.有責任感、團隊合作精神,勇於嘗試,認同項目理念及社工價值與使命;

  8.同等條件下,中國共產黨黨員或民主黨派優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受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關法律規定不得任職的其他情形。

  六、報考程序

  (一)發佈公告(2020年4月16日前)

  在賀州市級媒體和賀州市民政局網站發佈公告,公佈選聘職位、資格條件、報名程序和有關要求。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2020年4月23前)

  本次報名採取網絡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繫電話:0774-5696271。符合選聘條件的對象,在4月16日0:00至4月23日24:00期間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進行網上報名,如實、準確填寫《應聘簡歷》(見附件2)。報名時,報考人員需仔細閱讀個人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與測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選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後,由市、縣民政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按照規定的基本條件和選聘資格進行資格初審,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市民政局於4月24日前在市民政局網站公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報名人員可登錄賀州市民政局網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詢資格初審情況。

  七、面試安排(4月30日前)

  簡歷通過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資格證書者直接列為考察對象)。參加面試時須帶齊個人的相關證書及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並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有關資料將於收到三個月內銷燬。

  八、考察與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1:1確定考察對象,市、縣民政部門聯合組成考察組對入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重點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獎懲等方面的情況。在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複審後,由市、縣民政部門分別組織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九、錄用與上崗

  被錄用者與承接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的社工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接受崗前培訓後,初定2020年5月中旬統一上崗。

  點擊下載>>>

  2020年全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試點分佈表.doc

  應聘簡歷模板.doc

  個人承諾書.doc

  賀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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