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說|高質量發展 青海:當好審計“監督員” 促進審計質效新提升

今年以來,青海審計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突出抓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堅持與其他各項工作融合貫通起來,從制度層面、質量檢查、科技手段等方面不斷推動審計監督向縱深發展。

以制度健全促進質量提升。提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抓緊抓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意見》,緊密結合青海審計工作實際印發《青海審計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和《青海省審計廳關於開展“審計行為規範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為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質量檢查促進業務規範。圍繞審計程序和基礎工作、審計組織實施、審計結論以及審理機構建立和人員配備等情況,檢查市州縣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幫助基層審計機關進一步規範審計行為、轉變審計理念、強化法治意識、優化組織方式,以提高審計質量控制水平。

以科技手段促進賦能增效。搭建全省數據集中存儲分析環境,依託大數據審計開展省以下財政及一級預算單位全覆蓋審計,分析核查疑點數據,探索形成了“混合編組”模式下全省審計數據分析團隊的運行機制,破解了基層審計機關力量不足、沒有能力開展數據分析的難題,提高了審計效率。

以分析研究促進層次升級。加大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宏觀分析力度,提出堵塞管理漏洞、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努力在服務省委省政府決策上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馬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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