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一8歲兒童撞倒老人致九級殘疾!法院判決後,父母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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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14時,“感謝李法官,恁這個執行,我面子有了,錢也到了”,白髮老人李某某對著法官助理李夏不停道謝,並撤回了執行申請。概因他的文明執行、善意調解,化解了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心結,老人的自身權益依法得到了保障,放下了心頭大事,事了案結。

案情簡述

回溯到2019年1月23日下午,一個不滿8週歲的孩子潘某某在騎自行車玩耍時,將68歲老人李某某撞倒,老人受傷住院,經鑑定為九級殘疾。2019年8月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判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潘某某、高某某賠償李某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合計50436.35元。民事判決書生效後,潘某某、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

善意文明執行

菏澤一8歲兒童撞倒老人致九級殘疾!法院判決後,父母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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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8日,老人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立案後,張新景執行團隊的法官助理李夏在電話初步溝通後,發現被申請執行人潘某某、高某某夫妻二人對該案的判決有很深的心結,有著較為強烈的牴觸情緒,這個為案件執行增加了較大的難度,經與法官商量後,決定到申請執行人、被申請執行人家裡進行走訪,瞭解雙方態度、想法。積極與駐村“網格員”聯絡,協同合作,發揮其地熟人熟的優勢,取得了群眾支持信任。前往雙方當事人家裡開展調解工作,採用耐心的法律講解、熱心的法律服務、細緻的引導開解等方式,是“十八般武藝”盡出。在口乾舌燥之下,成效更勝預期,被申請執行人的抗拒、牴觸轉為理解、接受,攜帶禮物看望了李老人,心結盡去;依法履行了法院判決,法入人心。

壓在雙方當事人心頭的大石被化解無形,文明的執行、善意的調解,切實做到了事了案結。

-END-

來源:菏澤曹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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