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口腹之欲猎捕小麂,领刑罚吧!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生活常有美食相伴

是人生之一大快事

酒可以小酌,肉不能随便乱吃

特别是野生动物的肉

这吃了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案例,沙县一男子张某,因为贪恋野味,竟上山非法猎捕小麂,一时的嘴馋毁一生前程。

近日,沙县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案情介绍

2019年12月份,被告人张某为猎捕野生动物食用,在沙县夏茂镇月邦村“橘树坑”山场安装铁夹(禁用工具)。

2020年2月9日(禁猎期内),张某上山查看铁夹是否猎捕到野生动物时,发现其安装的铁夹猎捕到一只小麂(活体),遂将小麂装入编织袋欲带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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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指认其在山场内放置的铁夹

张某在回家途中被沙县夏茂林业站执法人员查获,后被扭送至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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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指认其猎捕的小麂

经鉴定,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为偶蹄目鹿科小麂,系福建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时使用的工具铁(兽)夹为禁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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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小麂

2020年2月10日,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从“橘树坑”山场内(张某辨认现场时)扣押了作案工具铁夹二个。涉案的一只野生小麂已被相关人员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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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小麂放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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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小麂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维系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被告人张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期间使用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小麂1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鉴于涉案的一只野生小麂已被相关人员放生,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和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为满口腹之欲猎捕小麂,领刑罚吧!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请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文稿来源: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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