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運營相關業務的通告

關於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運營相關業務的通告

關於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運營相關業務的通告


中共勐海縣委 勐海縣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通 告

第11號


關於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

運營相關業務的通告


根據《雲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統籌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道路客運保障工作的通知》(雲交運輸〔2020〕10號)、《中共勐海縣委 勐海縣人民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做好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海疫防指〔2020〕46號)等文件精神,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生產生活正常秩序,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促進縣域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出行。經研究,決定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運營相關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0日零時起,恢復勐海縣所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區域經營以及所涉及的客運站運營和城市公共交通。

二、各客運企業、客運站要嚴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道路、城市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衛生防護指南》等文件要求,做好汽車客運站、城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客運場站以及交通運輸工具的消毒、通風、衛生清潔以及一線從業人員防護。

三、各客運運營企業、客運站嚴格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和群眾出行需求,確定投入運營車輛數量和發班頻次,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出行。

四、請廣大群眾相互轉告,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請您儘量減少外出。加強防護,從我做起,讓我們攜手同心,眾志成城,共同抗擊疫情。


車輛運營諮詢電話:0691—5122270。

特此通告。


勐海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關於恢復勐海縣內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運營相關業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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