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品《中庸》。
有一天,魯哀公問孔子執政治國的道理。
孔子回答他:“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
孔子告訴他周朝先代的文王和武王的為政之道,都記錄在方策上了。
方策就是竹簡,當時的年代沒有紙,文字都是用刀刻在竹簡上記錄的。
無論是什麼樣的政策,其實施還是在於人為。
如果是賢德的人來執政,那麼哪怕不是很好的政策都能很好的加以改進和運用,如果是沒有賢德的人來執政,那麼再好的政策也發揮不出該有的作用。
之後孔子還就這個問題舉例說明,他說人相對於政策,就好比土地相對於樹木。
土質的成分、水分等等因素直接會影響這樹木的生長,而人性的因素,同樣也會直接影響政策的實施。
其實從社會角度去看待,百姓們就如同水中的蒲草一樣,不需要太多的照料和營養,只要環境不是太差,它們都可以生長的很好。
所以如果政策實施下來,只要有一點是利於百姓們的,那麼百姓們就會很樂意接受的。
孔子這樣說其實就是告訴魯哀公,執政在人,而不在於照搬政策,這就又回到了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功夫次第來了。
這一段來看,非常值得我們反思。
“執政在人”的道理,其實並不僅僅適用於君王,當代的我們工作中時刻都在接觸。
比如工作中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條規條例,這是非常有必要的沒有錯。
但人們卻恰恰總是認為有了制度、條規人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其實不然。
正如孔子強調的“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制度有了,怎麼去實施,以及怎麼去遵守才是重點。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筆者的一個朋友曾經跟筆者吐槽,他說現在企業太難了,法律規定職工醫療期滿辭退要給補償金,結果不想幹的職工都不直接辭職,都學會泡病假等著辭退拿錢了。
法律本來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但用法不同,不同的人去用其結果也就不盡相同。
被心思不正當的人拿了去,自然也就成了“碰瓷”的武器。
但換角度來看,為什麼人們都知道法律有這種規定,有些企業就不會出現泡病假這種不良風氣呢?
這其中“人為”的因素是不能忽視的。
之後孔子又強調:“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為政者想要真正做好,還是要回歸個人修身這個老話題上面來,最終要實現仁的境界。
那麼仁這個最終境界是什麼樣的呢?
這就有需要展開說明一下了。
“仁”者,“人二”也,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所以從廣義上來說,“仁”包含著人倫世界全部的問題。
孔子在《論語》中針對不同的語境對“仁”的解答也是不同的,並未下明確的定義,比如“克己復禮”、“剛毅木訥”等等,此處暫不一一列舉。
而這裡孔子結合哀公問政這個場景,又從狹義上來為哀公進行了解答:“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
什麼是“親親為大”?
現在很多人一提起仁愛之類的話題,就往很高尚的境界去推崇,要捨己為人、要顧全大局、要大義滅親等等。
以至於後世很多人會產生一種錯覺,那就是如果不犧牲一下自我,那麼自己就沒有高尚的品德,就愧讀聖賢書。
其實孔子也是一個很接地氣的人,人永遠都會有自己的私心,人與人之間永遠也是要分遠近親疏的。
墨家講究“兼愛”,要求人對待所有人都要平等去愛。
但孔子的儒家不這麼認為,孔子也認為我們是更愛我們的父母、妻子、孩子等等親人的。
只不過孔子要求我們在愛自己親人的基礎上,把這種愛的情感擴大化,漸漸擴充向外人,擴充向社會,去推己及人。
這也就能夠讓社會增加了很多寬容和理解,這就是“親親為大”的意思。
而這裡孔子又補充了一個“義”,“義者,宜也”,宜就是讓“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意思,但現實中“你好”、“我好”容易,難在“大家都好”。
天下之事哪怕做的再好,也永遠無法讓所有人都滿意,所以要怎麼辦呢?
尊重大部分人的意願,尊重正道之人,而不是去滿足那些“小人”的小心思。
所以孔子又說:“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這裡的“殺”不是殺人的意思,而是“剎住”的意思。
這也就更看出孔子是一個接地氣的聖人。愛人也要有限度,不是什麼人都要去愛,要愛恨分明,該剎住的時候要剎住。
尊賢也不能一味講平等,也是要分等次的。
這一點也許會存在爭議,因為現在人都講“人人平等”嘛,這裡其實存在著誤解。
人人平等是在“人權”角度去講的,但孔子的意思是你面對不同的人也是要有區別的。
就好比我們面對哥們和麵對長輩那自然是兩個態度,若一味講平等,跟長輩也勾肩搭背、稱兄道弟,那豈不成了沒大沒小。
這就是“尊賢之等”的道理。
而由此“禮所生也”,禮的重要性也就體現出了,人倫世界還是得有禮去加以約束。
最後孔子總結了一下:“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這是典型的儒家邏輯,與《大學》中“知止而後能定……”的七證功夫是十分相似的。
第一句“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沒什麼疑問,天子以至庶民皆以修身為本,人不分高低貴賤,修身是立身的根本,這是儒家一直提倡的。
第二句“修身不可以不事親”,也就是說修身要從家人入手,之前聊《大學》的時候說過,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處理好家庭關係是處理社會關係的基礎。
之前曾聽一個朋友談起,說自己的丈夫突然間信佛了,對外人都特別好,佈施助人修福報,但卻對家人十分冷漠,覺得家人是自己修行的牽絆。
在筆者看來,若真是如此,恐怕她丈夫連佛法的門檻怕是都沒有見到。
不論是學儒還是學佛,連最基本的善待家人都做不到,人道都未修明白,反去執著於天神之道,恐是要枉費一生精力了。
這就是“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的道理。
那第三句“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天下固有不孝子孫,但不可否認卻亦是有不善的父母,因為不論是父母兄弟、妻子丈夫或是子女,歸根結底都是人。
是人做事自是要分了善惡,如何在這親情與善惡間尋求個平衡之道,非要去徹底瞭解人性的變化多端以及處事方式的千差萬別不可了。
而至此,有人性本質的探索向上反照,也就能迴歸天道的澄明清淨,也就是與中庸開篇“天命之謂性”相呼應了。
這就是“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的道理。
綜上,孔子借為魯哀公論政的契機,再一次闡述了儒家一貫“內明外用”的功夫邏輯,這其實也就是中庸思想的一種外在體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