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看“強資產+弱主體”(二)

上一期《多角度看“強資產+弱主體”如何做CMBS和類REITs》(一)的文章中筆者談到,在面臨“弱主體+強資產”的情況下,如何去有效設計產品結構來滿足我們發行證券化產品的要求,以及針對這些強資產的主體,在產品運行過程當中如何去做風險控制。本期筆者從自身認識到的在不動產領域,從信用攝入的角度出發,跟大家說清楚

什麼樣的主體和資產的搭配,選擇CMBS是可以的,什麼樣的搭配選擇REITs合適

一、CMBS和類REITs證券對應的基礎資產


大家應該都是已經瞭解CMBS位置大概什麼樣的結構,直接從結構開始說。對於CMBS來說,從投資者的角度來說,他們拿到是一個抵押債權。這個抵押債權的第一償債來源是債務人本身,債務人增信包括不動產的產權抵押和這些不動產所產生收益的質押,這是CMBS。就是你作為一個投資人,你擁有的是什麼?持有這個資產證券背後對應的資產是什麼?是一個帶有不動產的產權抵押的債權


那投資REITs,你擁有的是什麼?我們看到目前多數REITs結構裡面中間往往會有一層所謂的信託份額或者是基金份額。基金份額下面再往下來穿透,看到的是它持有的是項目公司的股權和債權。股和債大部分的時候是為了去做稅務籌劃,所以搭建了一定的比例的配比。那麼項目公司擁有的是什麼?項目公司擁有不動產產權的所有權。


如此來講,對於CMBS和REITs這兩個產品,投資人通過持有證券所對應到的資產,到底是什麼?筆者認為應該有一個很清楚的對比,CMBS擁有的是一筆債,這個債上面有一個不動產的抵押, 而REITs擁有這個樓的所有權。所以簡單來說就是說你如果持有一個類REITs的證券,那麼相當於你通過持有證券持有這個樓的權益,它的價值和它的期間收益都是屬於你的。如果是說你是通過持有證券拿到了一個對應的帶有抵押權的債權,你對應到的就是這筆債權所帶來的本息回報。所以這是筆者分別去從投資人的角度去考慮買CMBS和買類REITs的不同點。

二、強資產弱主體,為什麼很難去做出來CMBS產品


那麼對於不動產標的來說,這兩個產品的差別麼?差別就是CMBS是一個抵押權,REITs是一個所有權,這是兩個非常大的區別。那麼為何早期業界對CMBS的評級有很多的爭論,強資產弱主體,為什麼很難去做出來CMBS產品?

CMBS、REITs怎麼選?|多角度看“強資產+弱主體”(二)

假設有一個組合,是一個很強的一個資產搭配一個很弱的主體,在這種情形下,因為CMBS歸根到底是一個債權,債權第一償債主體是債務人本身,也就是投資人對應到這個很弱的主體本身。雖然證券有一個很強的資產做抵押做增信,但是從所謂的風險隔離或者破產的一個角度來說,是沒有辦法很好地把主體的風險跟資產風險完全隔離開的,因為它們是綁定在一起的。資產是附著在主債權上的一個增信。


所以從風險角度來說,當某一個主體出現問題的時候,我作為投資人要通過把我擁有的一個所謂的抵押權去變現,因為我擁有的最強的就是這個資產,那資產又是抵押給我的,我把這個抵押權要變現,在中國當前的法律的體制下,流動性是不確定性是非常高的。也就是說你可能通過兩年三年,甚至很多年訴訟,都不一定能夠去把這個抵押權變現,但是你又持有的是一個標準化的證券,證券是有很高的流動性要求的,就是你到付息的時點必須要付息,不然就是違約了。所以從該角度講,為什麼市場從做CMBS的時候往往都要看主體,即使資產再強也要看主體,原因就在這。

我們沒有辦法把一個很強的資產的抵押權去把它及時的變現,也就是說,我們把抵押權變現的流動性,不能夠支持到證券兌付的流動性的要求。所以對於CMBS來說,不管是投資人也好,還是做個風險評判的角色也好,只要是做類似於CMBS這種結構,那很大程度上是要去看這個主體的。


問題來了,為什麼國外比如很多美國回來的專業人士都說國外CMBS就看LTV(loan to value,抵押率),LTV夠也給它高評級,為什麼


那是因為國外法律環境和產品結構以及投資訴求是完全不一樣。國外CMBS很多時候債權是如果這筆債違約了,債權人是沒有辦法追償債務人的,這在國內是不可想象的,你借我筆錢你不還了,我不能追償你。雖說在國外是不支持你追償債務人,但是支持你把很強的資產去做債務融資。且美國的債務市場、不動產金融市場市場又非常活躍。就是說在美國市場,你擁有一個不動產抵押權,它的變現流動性是可以支持到比如說這筆貸款償付,或者是它對應到的證券償付額時候,那理所當然你可以看它的抵押資產了。

所以這是我們國內跟國外的區別,為什麼國外可以不看主體,在國內必須看主體。


對於REITs來說,就比較簡單明瞭,因為作為投資者我們擁有這個樓,可以直接看抵押率LTV。目前市場上已經有不少的案例,已經完全沒有主體增信,完全沒有任何主體信用攝入到這個產品裡面來,完全憑這個樓的價值和現金流就能夠支持到最高等級(AAA)的債券。也就是說通過REITs這個結構,剝離了原始持有人,或者是說剝離了主體跟資產風險,那麼投資人擁有的這個樓的風險,包括它的運營完全是在投資人或者管理人的控制範圍之內。這個樓運營的好不好,他們的未來價值變動的趨勢,都在投資人和管理人監控或者掌握一下,這個時候他可以很從容地去做一些資產變現動作。打個比方,假設REITs產品裡面的證券結構就分AAA和劣後,其實對於AAA的評級證券對應的安全度來說,它還有50%多的劣後份額的支持,也就說這個樓的價值只要不跌破50%,AAA評級的證券還是可以兌付的。


所以對於專項計劃可以主動地去管理以及處置資產這個角度來說,它的流動性要求,包括它的主動性要求是完全可以去匹配該證券兌付的。所以為什麼說REITs可以不依賴於這個主體的信用攝入,完全可以憑藉資產的這個價值來支持這個證券的這個邏輯就在這裡。

所以我們一般說CMBS適合選擇的是強主體的表內融資選擇,因為你做CMBS一定是一筆債權,你是創設了一個債券,創設一個債務,所以你是表內融資選擇。什麼時候選擇REITs,是有一個強資產的時候,強資產的表內外的融資選擇是對應到REITs的。就是說你做REITs既可以有增信,也可以沒有增信,只要資產是強的,如果有增信,可以把融資的效率提高到100%,如果沒有增信,那就憑資產本身的價值去設置LTV並對應到證券的分層。所以,當我們擁有一個弱主體和強資產組合的時候,如果要想這個產品或者投資人認可或者說獲得風險評判的認可,筆者認為應該選擇REITs。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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