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不只是拘留罚款!注意:这几个行为会被判刑

虽然我国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行为,但目前嫖娼在我国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并不会直接认定为犯罪。目前仍有不少人从事这样的活动,虽然嫖娼罪一般情况下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其情节严重的还是可能会构成犯罪。

因此对于卖淫嫖娼等行为,一经发现还是要做出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还需要根据嫖娼行为及情节的认定来判断。下面中公法考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嫖娼行为如何认定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二、嫖娼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2013年废除),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嫖娼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根据其情节严重情况进行认定,大家应该明白其情节的严重性,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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