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追星,別動不動就不相信愛情了

理智追星,別動不動就不相信愛情了

近段時間,明星攝性的新聞一出接一出,前有羅志祥在九年戀愛長跑里約p、出軌、多人運動,後有屈楚蕭與前女友玩sm暴露。

在鏡頭前光鮮乾淨的他們,私底下的作為確實讓人驚掉下巴。不知會不會又有一批人哭著喊著:“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這種哀嘆,已經存在不止十年了,大概從愛情越來越稀有,明星在人們生活中越來越重要就開始了。

那會我總會很納悶,明星本身就是唱歌、跳舞、拍戲的,怎麼要充當起愛情楷模來?

更何況,他對愛情忠不忠貞,跟愛情值不值得相信有必然聯繫嗎?他忠貞了,這個世界背叛與不忠就會減少?他渣了,這世界大部分人就會跟著渣?

從統計學上來講,他在樣本中佔的權重跟你我他是一樣的。難道算分子的時候,他還能乘以他微博的粉絲數?

但這種把名人的感情生活當風向標的,不僅僅出現在娛樂圈,體育圈也是如此。當年鄧肯離婚,同樣有很多球迷哭著喊著:“什麼?阿呆也離婚了?我再也不要相信愛情了!!”

理智追星,別動不動就不相信愛情了

體育明星這種更加術業專攻,對專業性要求更高的群體,承擔愛情嚮導就更荒誕了。

可偏偏,人們就是特別喜歡消費這類新聞,並從中挖掘出意義和訴求,哪怕他們不會真的因此相信或不相信愛情。

1、

人是需要信仰跟神話的。前現代社會,宗教、口耳相傳的神話就是信仰的來源。正因為如此,古代的皇帝才熱衷用神話包裝自己,史書說劉邦是她母親跟蟠龍所生。

但到了一百年前,袁世凱在浴缸裡放了金鱗,希望讓人們以為自己是金龍化身,洗澡時掉下了金鱗片,就引為笑柄。

這說明,科學昌明的時代,帶有玄學色彩的神話,對民眾已經不起作用了。

上帝死了,大眾媒介充當製造神話的夢工廠,明星就是包裝出來的偶像。idol一詞的意義,包含了偶像、神像、圖符、崇拜物等等。很明顯,和前現代意義的偶像能指,發生了關聯。

人們不再相信上帝、神話及傳說製造的傳奇,於是便從有超出常人力量的真人身上尋找傳奇。畢竟,那一切真實發生的事情(看起來)。

電視劇、日常新聞,以及名人的奇聞逸事,都是一出實現夢想的媒介通俗劇,有一套迎合觀眾的議程設置。

像連續劇裡的霸道總裁愛上傻白甜,便是一種滿足乏味日常的大眾神話敘事。

不識字的打工仔奮鬥成億萬富翁的故事,同樣是商業社會的逆襲神話。

於是,事件本身物質屬性被抽離,符號成了人們消費的主體。

有一位學者曾經精闢地總結了這種現象:誰人不知亨利·米勒、阿瑟·密勒、海明威、金斯伯格、克魯亞克。不過大眾對他們的瞭解並非源於對他們作品的閱讀,而是來自於大眾傳播媒介對於他們聳人聽聞的報道和道聽途說。這些作家在大眾中的知名是因為他們與醜聞和傳奇聯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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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出名是因為他像英國作家勞倫斯一樣,以性為表現主題,而激怒了美國審查制度,作品在美國遭禁30年;阿瑟·密勒因上世紀50年代同情gcd被列入黑名單、投入監獄而成為英雄人物;海明威則因生活經歷的傳奇色彩濃烈、稿酬高得嚇人、而成為世人所看重的大人物;而金斯伯格和克魯亞克出名則是因為他們反傳統、反文化、反平庸生命,是垮掉的一代和嬉皮士的代表人物。

這就是發生在明星與粉絲之間的消費現象,人們消費的東西,遠遠超出明星的作品,更多是一個慾望、信仰和夢想的符號。

正因如此,大眾媒介在傳播偶像奇聞逸事的過程中,總會通過一廂情願的剪裁加工迎合觀眾。

《我是餘歡水》裡,餘歡水誤診為胰腺癌後,沒有勇氣尋死,剛好遇到歹徒持械和路人發生衝突。於是,他一方面勇鬥歹徒,一方面希望藉助歹徒的刀痛快死去。誰知道誤打誤撞,在警察到來時將歹徒制住,成了身患絕症勇鬥歹徒的英雄。

本來,醫生確定餘歡水誤診後,鬧劇就應該結束,但電視臺的編導卻要求餘歡水繼續演下去,不然這一場神話就變成皇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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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觀眾需要一個英雄,餘歡水不過是一個被綁上神壇的符號而已。

2、

同樣的,觀眾需要一個專一的、天長地久的愛情神話,東窗事發前的羅志祥們便走上神壇。

而在這個過程中,媒體並不需要太多的弄虛作假,只需要進行有偏向性的剪裁即可。

“愛情長跑九年”就是一個極度吸引人的神話,現實中能夠一段感情談九年的,本身就屈指可數。這樣一段稀罕的主題故事裡,還可以塞入“微博僅關注女友一人”等等素材。至於媒體也許早就知道的泳池趴體、裸聊,甚至“多人運動”,在未被曝光之前統統可以當做不存在。

而這種神話,永遠都會有市場,一個好男人倒下了,資本和媒介還可以扶千千萬萬個好男人起來。

所以,明星有沒有義務滿足我們對於愛情神話的信仰?絕對有。

前面說過,我們對明星的消費,遠遠超出他們的作品。甚至可以說,那正是他們獲得誇張溢價的來源。

有多少人沒看過喬丹打球,卻知道他是打籃球的?張國榮死後,他的粉絲越來越多,所謂“後榮迷現象”。這很大程度,是因為他承載著跨性別的符號意義。至於劉德華,可能比國家領導人還出名,你我奶奶都聽過他的名字。

這種路人、路人粉多過真愛粉、資深粉從而讓自己家喻戶曉的影響力,是通過大眾媒介不可思議的傳播能力產生的。

正因如此,明星配合觀眾的信仰,演好自己的人設,其實是一種默認的契約,跟舊時代的人們花錢去戲院看戲,沒有本質區別。

去年王源抽菸,違反了北京室內不允許抽菸的規定,引起了軒然大波,也嚴重影響了他的商業價值。很多粉絲失望地說“你學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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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明星抽菸,粉絲卻視而不見呢?因為王源的人設就是乾淨的乖孩子,有很多姐姐粉、媽媽粉。她們將心目中完美的弟弟、兒子形象投射到王源身上。王源破壞了這份默認的契約,當然要付出代價。

你也可以看到,很多明星一旦言行不如粉絲預期,粉絲便會嚷嚷著脫粉甚至轉黑。他們喜歡的不是偶像本來的樣子,而是他們期望的樣子。

3、

但是,明星有沒有能力滿足觀眾對於這種神話的期待呢?幾乎沒有。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2008年奧運會,劉翔因為跟腱斷裂,預賽就退賽。一些極端的觀眾說,他爬都要爬到終點,不能丟國家的臉。

2012年,劉翔再次跟腱斷裂。這一次,他真的如觀眾所願,單腿跳到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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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的這種期待,其實是把劉翔當作超自然力量的英雄,再加上東亞儒家文化對於英雄為集體犧牲的訴求。

但是,關羽、武松、魯智深、阿喀琉斯、赫拉克勒斯等英雄,都是人們根據歷史、現實生活以及個人意願任意裁長補短,加工產生的傳奇,而劉翔本身血肉之軀,只有一定程度超出凡人的力量,但卻無法超出凡人的極限。

同樣的,我們對明星很多神話的期待,本身是反人性的。但是,他們所處的卻是一個高度資本化,要求他們一舉一動都算計到骨子裡的環境,恰恰將人性暴露地淋漓盡致。

正因如此,他們看起來夢幻瑰麗的婚姻、愛情,背後可能都有資本的力量在推動。

設身處地地想想,你一個普通人談戀愛、結婚,都要考慮對方的年齡、家境、學歷、職業,人家的每一個決定可更是牽扯到幾百上千萬的金錢,怎麼可能輕易就迎合你關於童話愛情的期待呢?

放到檯面上炒作的往往不是真愛,反倒是地下進行的才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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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明星雖然知道被符號化是名聲的來源,但只要有機會,他們便要想方設法逃避這種商品人格,迴歸自然人格。

這便是他們頻頻人設崩塌的原因,哪怕冒著一夜間蒸發八九位數的金錢,甚至永久失去飯碗的風險,也要鋌而走險。

因為,這是人性。

你當然不能將信仰寄託到一個跟你一樣,有血有肉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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