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泰不华 篆书陋室铭

泰不华

泰不华(1304~1352),字兼善,伯牙吾台氏,初名达普化,元文宗赐今名。先世居白野山,父塔不台任台州录事判官,遂入籍台州临海。[1]幼时家贫好学,被周仁荣收养教育,师从乐清李孝光。17岁江浙乡试第一名。元至治元年(1321),对策大廷,赐进士及第,授集贤殿修撰,转秘书监著作郎,调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御史大夫脱欢仗势贪暴,泰不华弹劾使之罢官。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皆列土封王,泰不华联合大臣上章谏止。太后欲加杀害,泰不华对众人道:“此事是我发之,甘受诛戮,决不敢累诸公。”太后解怒说:“风宪有臣如此,岂不能守祖宗之法乎?”赐金币,表彰直言。后入史馆,参与编修《辽史》、《宋史》、《金史》。书成,任秘书卿,升礼部尚书,兼会同馆事。[1]至正八年(1348),方国珍起事,十一年(1351)二月,泰不华任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次年三月,发兵扼守黄岩澄江,被方国珍水军包围,于王林洋临阵中槊死。追赠荣禄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封魏国公,谥忠介。著有《复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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