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水成淵丨刑訴法小測試,參考答案公佈~


積水成淵丨刑訴法小測試,參考答案公佈~

題目一解析:A選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可以採取開庭審理或者書面審理的方式。但下列減刑、假釋案件,應當開庭審理:(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報請減刑的;(2)報請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或者減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釋一般規定的;(3)公示期間收到不同意見的;(4)人民檢察院有異議的;(5)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系職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或社會關注度高的;(6)人民法院認為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本案中,甲所犯的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詐騙犯罪,應當開庭審理,故A選項錯誤。

B選項,《刑訴解釋》第453條規定:“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可以採用書面審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應當開庭審理:(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的;(2)提請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或者減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規定的;(3)社會影響重大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4)公示期間收到投訴意見的;(5)人民檢察院有異議的;(6)有必要開庭審理的其他案件。”據此,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不能獨任審判,故B選項錯誤。

C選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11條第2款規定:“庭審過程中,檢察人員對報請理由有疑問的,在經審判長許可後,可以出示證據,申請證人到庭,向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及證人提問並發表意見。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對報請理由有疑問的,在經審判長許可後,可以出示證據,申請證人到庭,向證人提問並發表意見。”據此,經審判長許可後,甲也可以申請證人到庭,故C選項正確。

D選項,《刑訴解釋》第450條規定:“受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執行機關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內容:(1)減刑、假釋建議書;(2)終審法院的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複製件;(3)證明罪犯確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現具體事實的書面材料;(4)罪犯評審鑑定表、獎懲審批表等;(5)罪犯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6)根據案件情況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經審查,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提請減刑、假釋的執行機關補送。”據此,不是由罪犯甲提供證明材料,而是由監獄提供證明材料,故D選項錯誤。

綜上,本題參考答案為C。

題目二解析:本題綜合考查了證人的資格、證據的審查判斷以及辨認等知識點。

A選項,《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據此,要排除一個年幼的人作證的資格,必須還得符合“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才行。在本案中,雖然4歲的小劉年幼,但其對所證事實具有辨別能力,符合其智力水平,因此可以作為證人,其證言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A選項正確。

B選項,《公安部規定》第249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可以讓被害人、證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文件、屍體、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據此,不管年齡大小,只要是被害人,都是辨認的主體,B選項正確。

C選項,《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過有關辦案人員的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辨認結果可以作為證據使用:(1)主持辨認的偵查人員少於2人的;(2)沒有向辨認人詳細詢問辨認對象的具體特徵的;(3)對辨認經過和結果沒有製作專門的規範的辨認筆錄,或者辨認筆錄沒有偵查人員、辨認人、見證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的;(4)辨認記錄過於簡單,只有結果沒有過程的;(5)案卷中只有辨認筆錄,沒有被辨認對象的照片、錄像等資料,無法獲悉辨認的真實情況的。”根據該條第2款第(3)項,C選項錯誤。

D選項,《刑事訴訟法》第62條第1款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據此,儘管小楊的母親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但其也有作證的義務,其證言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故D選項錯誤。

綜上,本題參考答案為AB。

你答對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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