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檢察起訴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2020年4月17日上午,由定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在定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定邊檢察起訴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基本案情

定邊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位於定邊縣馬蓮灘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某養雞合作社,未辦理環評手續,未依法建設糞汙貯存、防汙、處理等設施,糞汙堆放於裸露土地上,佔地面積約5000平方米,堆放面積約2500平方米,裹挾糞便汙水肆意蔓延,現場氣味刺鼻,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

歷程回顧

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作為定邊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未能依法監管上述違法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嚴重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定邊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定邊縣環境保護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經訴前檢察建議程序,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仍未依法全面履職,定邊縣人民檢察院對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庭審現場

定邊檢察起訴定邊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庭審中,定邊縣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對定邊縣環境保護局進行詢問,出示證據,並就案件爭議焦點進行辯論,對定邊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的已依法履職到位辯解理由,有理有據進行回應,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案件意義

定邊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發展理念,通過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到黃土高原生態文明示範縣建設中,切實以檢察監督保障城市飲水安全。該案的成功審理,將有力助推生態環境保護和舌尖上的安全行政執法規範化,為“天更藍、山更青、水更綠、人更美”新定邊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來源:定邊縣人民檢察院

(轉載於陝西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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