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聚會,看到一好哥們愁眉苦臉的坐在一角落裡,一言不發。覺得好奇,一打聽才知道這哥們攤上大事了!
原來他有一兒子在市裡一間中學讀初中三年級,在上個月休育課踢足球在互相搶球時不小心把一同學踢傷了,當時學校老師立刻叫來救護車地傷者送醫院急診,當時學校也覺得事態嚴重,立馬打電話通知雙方家長到醫院。
最後醫院診的診斷結果是傷者半隻睪丸破裂需住院治療。這還得了!可讓兩個家庭炸開了鍋!我兄弟除了帶著兒子拿禮物上門給人道歉之外還承擔了一切醫療費用,另外還拿出一萬塊給傷者買營養品,一星期後傷者出院上學了。
本以為此事過去了,畢竟是無意的傷害。但是一星期後傷者父母找上門要求帶小孩去醫院作傷殘鑑定,擔心日後留下病根。這是人之常情,誰的孩子都是寶貝。哥們毫不猶豫拿了8000塊給他們當費用。
一個月後鑑定結果是九級傷殘。傷者家長要求補償費,我朋友覺得是自己兒子踢傷了人,人家索取補償也合理,於是考慮再三就忍痛答應給5萬塊,要求對方立下字據答應此事已了,日後各不相關。對方家長不是很滿意就說再考慮,過幾天再來。
半個月後傷者家長也許諮詢了不少的朋友和律師吧!競然開口索要營養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補償共28萬,否則就走法律程序!
我哥們收到通知後當場嚇蒙了!這可不是小數目,他們夫妻倆就一普通打工仔,倆小孩都在上學,平時就勉強夠開支,就算把所有積蓄拿出來也不夠呀!
我覺得雙方都是受害者,為傷者感到心痛,也為我兄弟攤上這事感到冤!真要賠上這筆鉅額的費用,試問以後誰的小孩還敢在一起玩耍,嬉鬧,打球?除非你有萬貫財產!
朋友們你們覺得這場糾紛怎樣才是最好的結局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