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引燃住所的方式自杀,是否构成放火罪?

案情简介:

王某因感情受挫,有了轻生的念头。某日傍晚,王某将汽油泼洒于自家的木质家具之上,并将一瓶安眠药服下,后将家具引燃,躺在床上等死。王某家着火的情况很快被邻居发现,邻居们迅速拨打119,并将王某家的门砸开,将王某救出,并送往医院,经及时抢救,王某脱离了危险,消防车到了之后,很快将火扑灭,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放火罪?

以引燃住所的方式自杀,是否构成放火罪?

房屋着火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某以引燃住所的方式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放火罪?

一种观点认为:在本案中,王某引燃自家家具,是企图自寻死路,这一点从王某服下一瓶安眠药可以看出。由此可见,王某的行为属于自杀行为,而且王某所放之火也只是烧毁了自家的财物,并未对邻居的财产和生命造成损失。我国《刑法》规定,自杀不认为是犯罪,故王某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一种观点认为:王某放火的行为主观目的是自杀,但是,王某引燃自家家具时应当预见邻里之间的安危,放火的行为已达到独立燃烧的程度,如果不是消防车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后果不堪设想,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也应认定为放火罪既遂,应当按照放火罪来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以引燃住所的方式自杀,是否构成放火罪?

安眠药

王某是否构成放火罪哪?我们来详细的分析一下。

放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放火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是非常大的。

放火罪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对象是公私财物。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嫌疑人在实行犯罪后都无法准确预测该行为所能造成的实际损失。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引燃公私财物的行为。

放火是指使用各种引火物,点燃目的物,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

放火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只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造成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为放火的故意。放火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引燃住所的方式自杀,是否构成放火罪?

消防员扑灭大火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放火罪的认定实行“独立燃烧说”,只要放火的行为使目的物点燃后,已经达到脱离引燃媒介也能独立燃烧的程度,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也认定为放火罪既遂。

该案例中,王某在家中引燃木质家具,虽然王某的行为很快被邻居发现并予以 抢救,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由于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即只要该犯罪行为会造成实际损害的危险,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认定为犯罪。

综上所述,王某的行为符合放火罪构成要件,张某放火自杀的行为应认定为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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