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减少“甩锅”,为基层“放权赋能”

系列评论之七

半月谈评论员 梁建强

从曾经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到如今的“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基层治理中,一些地方习惯了责任层层“下推”,但却并未把权力同步“下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之际,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需要尽早提上日程。

必要的压力传导,原本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必要之举。然而,有的地方,压实责任被异化为“层层加码”“责任甩锅”,半月谈记者的相关调研显示:督查检查“甩锅”,转发文件“甩锅”,分配任务也“甩锅”,“锅锅”砸向基层,让基层难堪重负。“你能甩责任,我就瞎对付”,一些地方由此出现了基层治理异化。

“甩锅”频出,本质上是权责失衡。当前,深化“治理改革”,就是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只有有效扭转“执法权限在上级、责任归属在基层,落实管理在基层,实际收益在部门”等失衡问题,才能让基层治理进一步权责分明、权责对等,避免基层干部总要忙碌于各种繁杂琐碎的“推责”工作中,费力、费时、伤神。

深化“治理改革”,同样需要多总结一些地方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快制定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基层治理中,“放权赋能”贵在落于细处、落于具体的事项之中,绝不能“口号震天响,改变没多少”。

“放权赋能”,对应着具体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这些,都要有务实之举、管用之策,要为“赋能”真正提供更多“可能”。

“放权赋能”,放得下,也要接得好、接得稳。这就要求各级领导机关要打破开展工作的传统路径依赖,切实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到现代、科学、法治的轨道上来。革故鼎新,要用新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取代“老传统”“老办法”,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破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基层干部是直接面向群众的一线力量,是中央各类政策、各项工作连接百姓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当前,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加快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文件,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既是基层治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治理改革”迫在眉睫、“放权赋能”刻不容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已对“治理改革”指明方向,期待各地以更多“放权赋能”的鲜活探索,回应公众期待、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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