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今天的這個話題,我想了好幾天,最後決定還是要寫。因為只有把這東西寫透了,你們才會在打架當中自行選擇是否留一手,畢竟我們都是成年了,後果參透了,法律準則門兒清,打架的後果才更容易接受。

現今社會相當浮躁,各種壓力包圍著我們,在公眾場合,當打罵上升到動手動腳,難免會犯下需要法律追究的後果。

再有不到一個月就大年三十兒了,想必這個時間段打架鬥毆什麼的應該是高發時段,看過這篇文章之後,我希望即將準備"動武"的你們,腦袋不再是空空的只為自己洩私憤。

下邊的內容小編就是要教大家如何打架,小編還要告訴你輕傷的量刑標準,同時也要告訴你到底什麼叫正當防衛。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會打架麼?我教你。】

①打架劃分

打架從人數可以分為:單挑和群毆。

從心理上呢就可分為:想把對方打趴下、想把對方打殘疾以及就想打死你。

②選擇武器

*刀,小編不推薦。原因:刀是兇器,副作用太大,搞不好你倆都喪命,喪命還好,要是弄個殘疾誰來管你吃喝拉撒。

*匕首(包括錐子、斧子及剪刀等削尖了頭的),小編不推薦。原因:古往今來,匕首造成的死亡率遠遠高於其他兵器,難不成你還想要對方的命麼,大家萍水相逢的,何必下手那麼重呢,嚇唬嚇唬還可以...

*棍棒,這個還是不錯的。原因:聲勢駭人,對別人造成的傷害也不大,而且它也不算兇器。

*狼牙棒,小編不推薦。原因: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何必要去下毒手。

*石灰粉、辣椒水、硫酸,小編不推薦。這些東西會造成對方永久性的傷害,如果你實在想幹擾對方視線,你可以選擇麵粉。

*華為愛瘋什麼的,小編不推薦。原因:太昂貴,有些女士一生氣就朝人扔手機,多傻。

*毛巾,很不錯的選擇。原因:你可以沒有任何武器,但是你得有塊毛巾,包裹著你的拳頭,抵抗打擊。必要時還可以包紮傷口。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打架犯法麼?】

打人或打架當然屬於違法行為,會受到治安處罰。

如果你做了以下事情: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面臨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處罰。造

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輕傷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涉嫌刑事犯罪,而致人輕微傷違反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兩者是有區別的。經法醫鑑定為輕傷或重傷都構成犯罪並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輕傷一級定義: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定義: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根據人體損害、法醫鑑定為準。

輕傷量刑標準:處<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傷量刑標準:處3~10年有期徒刑。

嚴重傷殘量刑標準:處>10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微傷量刑標準:做治安處罰。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人體傷情鑑定新標準】

人體傷情鑑定新標準沒有了腦震盪這個名詞,鼻骨骨折、鼓膜穿孔、血尿也從輕傷中刪除了,歸為輕微傷。

今年1月1日,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新標準正式實施,所以今後傷情鑑定造假將不那麼容易了,同時也通過技術標準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在一些傷害糾紛案件中,A為了讓B賠錢,或追究B的刑事責任,便想方設法把本不構成輕傷的做成輕傷。

舉個栗子:在舊標準中,腦震盪屬於輕傷,但是要如何確認是腦震盪呢,小編告訴你,全憑一張嘴!也就是說依據傷者的敘述來判斷,沒有客觀的體徵或醫學輔助檢查來支撐。

因此許多受傷的人為了獲得更多醫藥費賠償,會故意隱瞞真情或誇大傷情。但是在新標準中取消了“腦震盪”的說法。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正當防衛瞭解麼?】

正當防衛定義: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哪些行為不是正當防衛?】

*打架鬥毆中,A先動手,後動手的B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不法侵害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都不屬於正當防衛。

*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藉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

*最初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此種行為,法律稱為“防衛過當”,不屬正當防衛的範疇。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防衛過當瞭解麼?】

防衛過當定義: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

案例回顧A:李某放學回家路過一條偏僻的小衚衕時,突然竄出一個持刀青年王某,王某拿刀向李某比劃,並讓他交出錢和手機。李某把腿就跑結果跑進了死衚衕兒,王某持刀緊隨其後,李某慌亂中拿起牆角的一根大木頭棒子向王某揮去,王某應聲倒下。李某立刻向派出所投案,經查驗,王某已死亡。

Q:李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小編告訴你:案件中,李某對正在進行持刀搶劫的王某採取防衛行為,將之打死,李某屬於正當防衛。

案例回顧B:被害人王爸平日經常對妻子張媽和女兒小王打罵虐待。一晚,王爸起了色心對女兒小王一夜強姦了2次,女兒小王不堪凌辱服藥自殺,但是經醫院搶救未死。王爸妻子張媽也曾被王爸打後自殺未遂。又是一天深夜,王爸想要強姦女兒小王,但小王沒從,王爸很怕妻子張某發現自己乾的齷齪事兒,立馬鑽進了自己被窩兒。凌晨3點時,王爸再次鑽入女兒小王的被窩預施強姦,小王大聲呼救,妻子張媽被驚醒後氣憤的給了王爸一個大嘴巴,然後雙手擒住王爸,女兒拿出麻繩將王爸手腳捆住,隨即張媽拿出麻繩將王爸勒死。清晨六點,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Q:法律對小王和張媽應如何定罪處罰?

小編告訴你:小王和張媽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因為王爸在對女兒小王實施強姦時,小王和張媽將王爸捆綁,這個行為實際上是屬於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正當防衛。但是,被制服後的王爸已經失去侵害能力,王爸所實施的不法侵害也隨之結束,小王和張媽仍然對王爸實施打擊行為,這很顯然已失去了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屬於事後防衛,應當依法負刑事責任。

打人也不必負責,教你拿捏打架尺度!

【寫在最後】

上述說了這麼多,相信大家心裡已經有數了,有脾氣是人之常情。動武劃不划算,你能不能掌握好這個度,就是你自己能夠衡量的了!

想打架時,是不是可以做做深呼吸,在心裡罵罵街就可以了。一句古話: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小編就發生過這種事,我狠生氣狠生氣,但是我放在心裡沒有大打出手,晚上做夢我就夢到自己手拿板磚將他倆"拍死"了,睡醒之後真的神清氣爽,挺解氣的。

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太沖動,最後釀成大禍。還是那句話,我們都是成年人,清楚知道後果是什麼,仔細考慮了,下邊你的所有行為和結果都是自己承受。

如果你有婚姻方面的 問題,可以諮詢我,直接私信【律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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