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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林鳳嬌,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標籤還是“成龍的妻子“。其實,在林鳳嬌為成龍隱退生子前,已是當時享譽盛名的影后。
上世紀七十年代正是瓊瑤電影的鼎盛時期,林鳳嬌則與秦漢、秦祥林、林青霞齊名,被譽為“二秦二林”。
李敖曾這樣說:那個時候,全臺灣有十萬個男人想娶她為妻。
外界一直認為,正值事業巔峰的林鳳嬌退出影壇完全是因為成龍,其實不然。在1981年林鳳嬌就說過想退出:一是結婚,二是負笈。打拼娛樂圈十多年,有太多身不由己讓她感到難以適應。雖然未厭,亦已太倦。
那一年,成龍剛好出現,讓極具渴望家庭溫暖平淡生活的林鳳嬌更加堅定了這個信念。
懷了房祖名後,林鳳嬌便去洛杉磯待產了,成龍則繼續在國內“酒池肉林”地發展事業。
在房祖名的童年成長中,對父親這個角色完全缺失,房祖名甚至一年都見不到父親一面。
也許當時的林鳳嬌心知肚明,那個在國內以單身自居的丈夫,註定是要不斷招蜂引蝶的,而她早早認清了現實,將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兒子身上。
在房祖名17歲以前,完全不能提父親的名字,母子倆也為了成龍的事業,在大洋彼岸隱姓埋名17年之久。
但當時的成龍對家庭的責任感並沒有那麼強,他曾認為,林鳳嬌當初和他結婚是為了錢。而他對林鳳嬌也一直處處提防,只給她日常的生活費,別的資產都不會讓她碰。
1999年,常在河邊走的大哥終於栽了跟頭溼了腳:和吳綺莉的婚外情曝光,並有了私生子!
輿論一時間頃刻而來,在成龍深感愧疚並已做好離婚準備的時候,林鳳嬌卻堅定地表達了願意與他風雨同舟的信念,並提出了公關方案,只要需要她和兒子馬上就可以站出來。
這讓成龍第一次重新審視了家庭,回憶了身為金馬影后、與林青霞齊名的妻子,為自己息影多年,默默無聞犧牲和付出了一切,他深知林鳳嬌所受的委屈和隱忍,也終於明白了她的好。
很快,成龍便改寫遺囑,把數十億財產分了一半給林鳳嬌。不僅如此,還讓林鳳嬌重出江湖,做自己集團的大董事,放心的把財政大權完全交給了妻子。
其實早年間,林鳳嬌雖然對大哥的花邊新聞充耳不聞,但在她的內心中,永遠都有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作為大哥的女人,她真的快樂嗎?
戀愛時林鳳嬌曾經說過:“我的朋友提醒過我成龍身邊有很多女人,可是我相信,兩個人相處久了,他會明白我是怎樣的一個人,會明白我與別的女人的不同。”
這一天,她足足等了17年。
是的,林鳳嬌一生從容淡定、隱忍大度,懂得急流勇退,明白人情冷暖。
而正因當時吳綺莉的任性逼宮,才讓林鳳嬌”因禍得福“,讓成龍回頭幡然醒悟:林鳳嬌是真的愛他,而不是愛他的錢。
林鳳嬌曾說:“等成龍是很苦的一件事。我是他的“地下妻子”。言語中透漏著委屈心酸,卻也充滿了風雨過後的幸福。
現在一家人在經歷了歲月的洗禮後,感情變得更加厚重。但試問一句,林鳳嬌犧牲了自己20年,才換得浪子回頭,真的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