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後可以交錢減刑嗎,如何才能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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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那麼,判刑後可以交錢減刑嗎,如何才能減刑?

網友諮詢:判刑可以給錢減刑嗎?

判刑後可以交錢減刑嗎,如何才能減刑?

北京市索邦律師事務所許傳輝律師解答: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判刑的時候,是不能通過給錢的方式獲得減刑的,但可以通過退賠的方式獲得減刑。

《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許傳輝律師解析:

減刑只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處上述四種刑罰之一的犯罪分子,無論其犯罪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是重罪還是輕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備了法定的減刑條件都可以減刑。

減刑只能適用於特定的對象。依照我國刑法第78條之規定,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裡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都屬於自由刑的範圍。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是剝奪自由刑。由此可見,我國刑法中減刑,主要是指縮短自由刑的執行期限,因而與其他刑罰執行中的減輕制度得以區分。

在其他刑罰執行中,也存在減輕的問題,例如死緩減刑。如前所述,死緩減刑是由於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種發生變更,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這種死緩減刑雖然也具有減刑的性質,但它是死緩制度的內容之一,不同於我國刑法中的減刑制度。當然,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後,符合減刑條件而被減刑的,可以視為減刑。

本律師團隊組建於2011年5月,本團隊現有專職律師4名,另有專家顧問2名。許傳輝律師為團隊帶頭人,具有近二十年的法律職業經歷,以刑事辯護、民商事糾紛為主業。 現為北京市索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首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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