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正式啟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長效協作機制

為充分發揮我省檢察機關行政執法職能,逐步形成全省檢察機關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的新格局。即日起,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和山西省文物局聯合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啟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長效協作機制。

根據省人民檢察院和省文物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檢察院機關與文物部門將加強合作,建立線索交流機制,即線索移送反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線索。檢察機關與文物部門將適時召開線索研判會議,梳理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問題,尤其是對城鄉建設規劃、國土、市場監管、海關等負有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要深入研究,依法辦理。省人民檢察院和省文物局將建立辦案協作機制,即管轄通報、辦案協作、訴前溝通。檢察機關和文物、城鄉建設規劃、國土、市場監管、海關等部門要加強訴前溝通,通過磋商、聽證會、圓桌會議、公開宣告等形式,推動問題解決,實現訴前程序價值最大化。被訴行政機關要按照行政應訴規定依法參加訴訟,根據訴訟類型和具體訴訟請求做好應訴答辯等工作。(辛戈)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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