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正式启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长效协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我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职能,逐步形成全省检察机关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格局。即日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文物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长效协作机制。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检察院机关与文物部门将加强合作,建立线索交流机制,即线索移送反馈、信息共享、共同研判线索。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将适时召开线索研判会议,梳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尤其是对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市场监管、海关等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要深入研究,依法办理。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文物局将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即管辖通报、办案协作、诉前沟通。检察机关和文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要加强诉前沟通,通过磋商、听证会、圆桌会议、公开宣告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实现诉前程序价值最大化。被诉行政机关要按照行政应诉规定依法参加诉讼,根据诉讼类型和具体诉讼请求做好应诉答辩等工作。(辛戈)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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