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有人報警,40件茅臺被偷!價值80多萬,其中不乏名貴系列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通訊員 張斌

深夜奔波兩地、偷車又還車、茅臺酒,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卻被一名犯罪嫌疑人拼接起來並加以實施,目的就是為了盜竊。近日,在接到報案2天后,鄭東警方迅速破獲一起特大盜竊名酒案件,追回了價值80餘萬元的40件茅臺酒。

4月15日一早,鄭東分局指揮中心接到了一位菸酒店主的報警,稱店內的40件茅臺酒被盜。

鄭州有人報警,40件茅臺被偷!價值80多萬,其中不乏名貴系列

鄭東分局案偵大隊民警隨即趕赴現場勘察。案偵大隊民警嶽強說,通過現場勘驗發現,犯罪嫌疑人通過破壞門鎖進入店內實施作案,且駕駛有交通工具。被盜酒類全部為茅臺品牌,其中不乏一些市面上較為少見的名貴系列。

結合現場勘驗結論,鄭東分局立即抽調案件偵辦大隊民警組成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隨著偵查的深入,專案組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所駕駛的車輛,但當民警找到該車的時候,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這名車主也已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的車被他人駕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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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調查,民警排除了車主的作案嫌疑,而且車主堅稱車輛沒有去過鄭州,更沒有外借過他人。但是車的軌跡特徵與案發現場完全一致,車是誰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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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民警通過大量的視頻偵查工作,終於查找到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同時,細心的車主也向警方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線索,他的車內油量出現了明顯的損耗,停放的地點也與原先的位置稍有出入,至此也充分印證了犯罪嫌疑人為逃避偵查,採取先盜車再偷酒的手段實施犯罪。17日下午,專案組民警趕赴開封杞縣,將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郝某,男,38歲,開封杞縣人,長期在鄭州打工,有3次盜竊前科,其第一次因犯盜竊罪曾被判刑12年。

為了逃避打擊,郝某萌生了先盜竊車輛再去盜竊名酒的念頭,妄圖將罪行“嫁禍”他人。在隨機選定了作案目標後,14日凌晨,其先駕駛自己的車輛來到中牟縣,伺機盜竊了一臺客貨運輸汽車,來到鄭東新區事先選好的店鋪,通過損壞門鎖的方式進入店內進行盜竊。得手後,郝某將盜竊來的酒先放回自己的住地以備銷售,又將盜竊來的車輛送回停於原地。“我們抓到他時,他已經把其中的20件酒賣到江西南昌了。”嶽強說。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鄭東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暫扣涉案贓款20餘萬元,被盜的40件茅臺酒也已全部追回。

警方在此提醒,沿街商鋪極易成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標,要切實加強自我防範,店內不要存放大量現金和貴重物資,並儘可能安裝專業的防盜門窗和鎖具。同時也警示那些違法犯罪份子,不要心存僥倖和貪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首席編輯 華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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