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2020年2月5日發佈的2019年河南主要調查數據整理,2020年或2020年一審辯論終結前河南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2019年河南省賠償案件的各項數據(元)
河南省人均可支配收入23902.68
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97
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63.75
城鎮人均消費性支出21971.57
農村人均消費性支出11545.99
2019年度:
河南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902.68元
河南省全體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16331.79元
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7181元
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
(城鎮42359、農村16021)
(一次性工亡金847180元)
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21559元
(城鎮28063、農村13328)
(國家統計局2020年1月17日發佈)
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338號文件: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等三類案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故2020年一審辯論終結前的三類案件可以適用以上標準。 而三類案件中死亡賠償金最高將達到684019.4元,被扶養人生活費最高將達(21971.57元/年×20年)439431.4元。
具體賠償計算公式如下:
賠償標準
1.醫藥費 按發票
2.誤工費 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
3.護理費 按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如是家屬護理,則按家屬實際減少收入計算
4.營養費 50—100/天×營養期限
5.交通費 按票據
6.住宿費 合理發生實際費用
7.住院伙食補助費 20-50元/天×住院時間
8.物損費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害的車輛、衣物、手機等損
9.鑑定費 憑票據
10.律師費 憑票據,參照各地政府指導標準
11.殘疾賠償金
60週歲及其以下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傷殘係數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傷殘係數
61—75週歲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係數 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限×係數
75週歲以上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係數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係數
12.殘疾輔助器具費 普通實用器具的合理標準計算
13.喪葬費 6個月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14.被扶養人生活費
城鎮: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
15.死亡賠償金
60週歲及其以下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61—75週歲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
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限
75週歲以上
城鎮: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16.精神損失費
死亡 50000-100000
殘疾 5000×係數
17.死亡事故家屬處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賠償三個親屬的一個月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
《2019年河南統計年鑑》(2020.2.8)
各種分組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2019年)
1、農、林、牧、漁業為
44314元/年、121元/天。2、採礦業為 66394元/年、181.9元/天
3、製造業為 52474元/年、143.7元/天
4、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為 79134元/年、216.8元/天
5、建築業為 53163元/年、145.6元/天
6、批發和零售業為 53682元/年、147元/天
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為 71392元/年、195.5元/天
8、住宿和餐飲業為 41808元/年、114.5元/天
9、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為 79543元/年、218元/天
10、金融業為 116047元/年、318元/天
11、房地產業為 58396元/年、160元/天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為 51501元/年、141元/天
13、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為 83301元/年、228元/天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為 47609元/年、130元/天
15、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為 45677元/年、125元/天
16、教育業為 71053元/年、194.6元/天
17、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為 77481元/年、212元/天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為 67815元/年、185.7元/天
19、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為 68197元/年、186.8元/天
附:日、月、小時工計算方法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年工作日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節假日所得;季工作日為62.5天,由250天÷4個季度所得;月工作日為20.83天,由250天÷12個月所得。工作小時數的計算方法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時。 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職工月計薪天數21.75天,由(365天-104天)÷12個月所得。職工日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河南省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豫財行[2014]46號)(2014.6.18)
第十五條 伙食補助費是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 伙食補助費按照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乾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相關地區出差補助標準執行。
鄭州市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2014.7.31)
第十五條 伙食補助費是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 伙食補助費按照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乾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相關地區出差補助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