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自殺前綁人“聊天” 獲刑6個月

岳陽一男子自殺前綁人“聊天” 獲刑6個月

(法制週報·新湖南訊)24歲的劉某因生活不順萌生了自殺的念頭,自殺之前想要找人傾訴一下,他將一家賓館的女服務員王某綁架到了天台。近日,湖南省岳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該起非法拘禁罪案件,被告人劉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9年12月8日晚,劉某騎摩托車被追尾,肇事司機逃離,之後劉某和朋友喝了點啤酒。感覺自己的生活不順,劉某萌生了自殺的念頭。想在自殺前,劉某想找人傾訴一下,於是來到一家賓館。

劉某到賓館後,看到熟睡的女服務員王某,便翻入前臺環抱住王某的脖子,用美工刀威脅其配合。隨後劉某用膠帶綁住王某手腳,還從前臺拿了包香菸和打火機,攙扶王某乘電梯來到7樓天台處。劉某帶著王某到電梯機房的房間內,與王某“聊天”到早上8時許,賓館工作人員發現王某不在前臺,便打電話給王某,王某按劉某的要求謊稱自己不舒服在家中。工作人員通過查看監控發現王某被人帶走,隨後報警。民警在樓頂平臺處找到劉某和王某,經勸解,劉某將王某釋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持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時間達7個小時,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在法庭上自願認罪,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處。


(本報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周智勇 劉希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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