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的大麻烦已来:证监会调查性质将决定小蓝杯终局

文 | AI财经社 刘雪儿

编辑 |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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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的“瓜”又来了。继自曝财务造假22亿元、公司停牌、被各地起诉后,有传闻称瑞幸正在被公安、工商部门接管,及证监会入驻调查。


传闻似乎有所征兆。近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会议上提到,“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4月27日下午3点,针对传闻,瑞幸咖啡声明称正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情况的了解,公司及全国门店运营正常。


针对瑞幸被调查的已有信息,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刘安告诉AI财经社,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两国可能就跨国监管达成谅解备忘,由中国证监会主持调查,美国证监会来处罚,也就是说中国协助美国调查。一种是中国证监会按新法行使域外管辖权,独立监管调查并处罚,之后有条件协助美国证监会,看情况提供会计底稿,“两种方式都有可能”。


瑞幸的大麻烦已来:证监会调查性质将决定小蓝杯终局

若独立行使长臂管辖权,责任人刑期最高三年


据腾讯《一线》报道,中国证监会已派调查组进驻瑞幸咖啡多日,多名审计人员正对瑞幸财务评估审计,这也是继新证券法实施后,证监会首次行使长臂管辖权。


新法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权是指:在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按照规定处理并追求法律责任。


这究竟会对瑞幸带来什么影响呢?


刘安告诉AI财经社,瑞幸会面临“罚款、退市、面对中小投资者的巨额赔偿,公司董事高管的中美两国信息披露刑事责任等”。


尤其根据《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瑞幸的大麻烦已来:证监会调查性质将决定小蓝杯终局


相比中国的最高三年刑期,美国的处罚重得多。此前刘安认为,如果在美国无法庭外和解,瑞幸相关人员将面临不超过25年的刑期。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发行人在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已经发行证券的,会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一倍的罚款”。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等。


不过,刘安也认为,由于是第一次行使长臂管辖权,没有先例参考,可能存在“处罚决定的域外承认和强制执行等问题”。


若系协助美国调查,中方没有处罚权


根据财新报道,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人士表示,从法律上说,中国证监会仅有取证权,不掌握未来的处罚权,“它的工作是取证瑞幸的会计底稿,未来按规定移交给美国SEC”。


事实上,让中国证监会协助调查,移交底稿非常麻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告诉AI财经社,中国有监管主权,原则上外国监管机构不能到中国查看审计底稿,要看的话,需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截至2014年1月,仅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4家中概股公司的审计底稿,也未透露公司名称。

瑞幸的大麻烦已来:证监会调查性质将决定小蓝杯终局


刘俊海不太赞同这种做法,“人家看不到底稿,你的公司又在美国上市,那人家只能冲这个公司在境外的活动开刀。我希望证监会和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平等互利的双向监管合作机制,千万别让人家误会中国证监会偏袒中概股公司。”


目前看来,中国证监会调查瑞幸咖啡,是协助美国调查,还是第一次行使长臂管辖权尚未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瑞幸终究逃脱不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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