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後,竟要補稅10000多?怎麼判定自己要不要補稅

近期,優稅貓在後臺收到一條留言。

我2019年5月份換了工作,月平均工資約3萬左右,在個稅app辦理彙算清繳時,提示我要補稅1萬多!是咋回事呢?


這是很明顯的一個年度內從多處獲得收入啊!

根據最新個稅法規定,此類情況需要在2020年度的3月31日-6月30日期間進行個稅年度彙算,並且可能會產生補稅的情況。


跳槽為什麼要補稅?

在實務中,跳槽是比較常見的從多處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情形。
個稅的扣繳義務人是公司,員工換公司後,上家公司的累計所得並不會帶到新公司作為歷史數據,而是重新從低稅率開始適用


跳槽後,竟要補稅10000多?怎麼判定自己要不要補稅

2019年跳槽的,彙算清繳或將面臨補稅,優稅貓用兩個案例來解釋。


案例解析一:無縫跳槽

2019年1至6月,小王在A公司就職,每月工資為10000元,“五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

7至12月,小王跳槽至B公司就職,每月工資為15000元,“五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2500元,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

預扣預繳階段,小王繳納的稅款為:

A公司預扣預繳稅款=(10000-5000-1500-1000)*6*3%=450元

B公司預扣預繳稅款=(15000-5000-2500-1000)*6*10%-2520=1380元

總計:450+1380=1830元

而小王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應繳納稅款:

(10000*6+15000*6-5000*12-1500*6-2500*6-1000*12)*10%-2520=2880元

彙算清繳時,小王需要補繳個稅2880-1830=1050元。

案例解析二:離職後先待業,再重新入職

小王從A公司離職後,先在家待業兩個月,待業期間自行繳納社保每月2500元。9月,小王再去B公司就職。其他條件與案例一相同。

預扣預繳階段,小王繳納的稅款為:

A公司預扣預繳稅款=450元

B公司預扣預繳稅款=(15000-5000-2500-1000)*4*3%=780元

總計:450+780=1230元

而小王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應繳納稅款:

(10000*6+15000*4-5000*12-1500*6-2500*6-1000*12)*3%=720元

注:待業期間,小王沒有收入,但社保、專項附加扣除都是存在的。

彙算清繳時,小王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1230-720=510元。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看到:

1. 無縫跳槽出現稅率跳檔的情形,也就是從低稅率到高稅率,彙算清繳就一定會補稅。

2. 待業後再就業,會受工資薪金漲幅、五險一金等影響,需具體情況具體計算。


個人如何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補稅或者退稅

在思考是不是要補稅或者能不能退稅這個問題前,需要了解個稅補稅或者退稅是如何計算的。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 [( 綜合所得收入額 - 60000元 - 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 - 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 -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2019年已預繳稅額

通過計算如果得出是負數,即預繳稅額<年度應納稅額,則需要進行補稅。

如果計算得出是正數,即預繳稅額>年度應納稅額,則可以進行退稅。

如果計算得出是0,即預繳稅額=年度應納稅額,則無需進行退稅或者補稅。

所以判斷自己是否需要進行補稅或者退稅,只需要

根據公式計算自己的預繳稅額是否大於或者小於年度應納稅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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