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你就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你就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1)您屬於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3)按年綜合計稅後需要申請退稅(自願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高於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於400元;

②取得收入時,您的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免於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免辦理個稅彙算的一個基本前提,三個條件之一:

1、對於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無論你綜合所得的收入多高,均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了扣繳義務!

2、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則不管是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了扣繳義務!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了扣繳義務!

參考一: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規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彙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彙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於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參考二:

《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

二、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如何快速知道我是否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對絕大部分 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個單位上班、領工資的納稅人來說,如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均已及時報送至單位,每月發工資時單位依法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年度內未發生大病醫療、捐贈支出的,納稅人年度預繳稅額基本與年度應繳稅額相同,這種常見的“工薪族”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您不能確定自己全年預繳的稅款與應納稅款是否一致,您可以登錄稅務總局官方發佈的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根據引導進行相關操作,查看、確認或補充完善本人綜合所得相關收入、扣除等,系統可以自動計算出預繳稅款與應納稅款二者差額。需要退稅的,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申請退稅;年收入12萬元以上且補稅金額大於 400元的,則需辦理年度彙算。您也可就相關問題諮詢專業人士。

方式一:

手機直接登錄稅務總局官方發佈的個人所得稅APP

登錄個稅APP後,“常用業務”下可以進入“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功能,選擇“2019年度”及“全部”所得類型(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隨即顯示2019年度每筆綜合所得收入額及應補(退)稅額。

定了!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你就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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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你就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方式二:

電腦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顯示2019年度每筆綜合所得收入額及應補(退)稅額。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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