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確認知多少?

4月23日,蒲江法院鶴山法庭委託特邀調解員成功化解兩起追索勞務糾紛案件,並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

向某在蒲江縣經營藝術牆面的裝修,劉某和周某在其門店上班,負責牆面粉刷,雙方約定了工資支付形式為隨要隨結,但從2019年開始,向某一直拖欠劉某和周某的工資,向某分別與劉某與周某簽訂欠條,承諾在2020年1月22日前結清所有拖欠工資,金某作為擔保人在欠條上簽字,對欠款作了保證擔保,但到期後向某仍未支付。劉某和周某準備到蒲江法院起訴向某。

蒲江法院當即委託擅長勞動爭議糾紛調解的特邀調解員陳繼長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特邀調解員針對歸還拖欠的勞務費時間和利息如何計算這兩個矛盾焦點,在深入挖掘雙方利益需求的基礎上,找到了雙方的利益共同點,引導拖欠勞務費一方儘快歸還未付的勞務款,劉某和周某也同意推遲還款期限,最終雙方對分期支付勞動報酬的調解方案達成一致意見。

隨後,在特邀調解員的指導下,雙方共同向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唐詩怡法官對這兩份調解協議分別進行審查後,均依法作出確認協議有效的民事裁定書。

從調解到司法確認只花費一個小時,也沒花一分錢,既將糾紛化解在訴前,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贏得了當事人的認可。

關於民事訴訟“司法確認”程序的五問五答

1.司法確認程序是什麼,與訴訟程序有何不同?

司法確認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一種。它依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對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之外達成的民事調解協議進行自願性、合法性審查,並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的非訟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實行一審終審,不收取任何費用,相比於訴訟程序,司法確認具有更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點。

2.經過司法確認程序出具的法律文書,是否具有強制執行力?

是的。經過司法確認程序出具的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當事人如果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是不是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調解協議就可以申請司法確認?

不是。申請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必須是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法院特邀調解組織或特邀調解員組織達成的調解協議。

4.所有糾紛都可以申請司法確認嗎?

不是所有糾紛都可申請司法確認,以下調解協議不得申請司法確認:不屬於收到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的;申請確認婚姻關係、親子關係、收養關係等身份關係無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涉及適用其他特別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程序審理的;調解協議內容涉及物權、知識產權確權的。

5.如果司法確認裁定有錯,該如何救濟?

人民法院就調解協議案件所作民事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司法確認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及時提出異議。法院將依法審查,確有錯誤,將裁定撤銷或改變原裁定,如異議不成立,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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