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手拿80万存单,银行却说只有30万,法院判了

(本文原创,共计1400字,预计阅读3分钟)

本文内容为真实案例,但并不指向具体某一个银行,本文是想让通过这个案例,和大家一起看一看如何避免资金损失。

该案例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某银行员工张某受理李某80万元现金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银行员工张某随后将一张面额80万元的定期存单交给了李某。之后该银行员工张某突然消失潜逃,后经调查发现张某携带走了客户李某的50万元现金,银行内部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该员工的业务及家庭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员工案发时欠有巨额赌债,家庭也负债累累,根本无法补齐亏空金额。

一年后存单到期,客户李某持该存单要求银行支付全额本金及利息,但银行发现客户李某所持存单所相关的存款进账单等凭证记载只有30万元,而不是80万元。因此,该银行就以员工张某私自卷款50万元潜逃,银行只收到30万元为由,仅愿兑付30万的本金及利息。客户李某与该银行协未果,就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支付80万元本金及利息。


客户手拿80万存单,银行却说只有30万,法院判了


最后,经法院审理,依据《商业银行法》第33条规定,以及《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存款持有人以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如金融机构不能明确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之规定,法院最终认定客户李某所持存单真实有效,该银行承担客户李某的存单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责任。

这里可能就会有朋友要问,可现实中还是有不少钱存在银行不翼而飞,但银行胜诉的案例呢?重点来了,拿出小本本,做好笔记。

1. 确认给你办理业务的是否为银行员工。因为银行体制原因,不是所有员工都能办理具体业务。我们可以通过银行网点公示栏查看,也可以通过查看工号,或者查询该银行官方网站(网站查询不是标配,少数银行有查询功能)。只要是银行的正式员工为你办理的业务,并取得合法手续,法律上就视同你与银行建立了合法的合同关系。

2. 索取业务回执。当你办理具体业务后,为了避免因为员工职业道德问题,在业务操作上动手脚,索取业务回执是非常有效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在如今各大银行都在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的今天,业务回执往往成了客户能拿到的唯一凭证。

3. 不要接受所谓的银行员工上门为你办理现金业务。按照银行内部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无特殊情况,银行是不会上门开展现金业务,特别是针对个人业务。到银行网点办理,可以避免"前"银行员工钻空子,以前的新闻里也有这类案件的播报。

4. 银行没有任何所谓的内部存款产品或者紧俏高息产品。所有的存款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均可以在银行的官方网站查询(这个属于硬性条件,必须公示,方便查询)。如果银行员工给你介绍一些非银行的,或高出市场利息的产品,一定要拒绝购买。

5. 在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保险等非存款类产品,均会用独立的,专用的摄像头进行录音、录像,俗称"双录"。

6. 不要

试图内外串通,到最后损失最惨的还是客户自己。


客户手拿80万存单,银行却说只有30万,法院判了


分享几个法律知识点,一是在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二是金融机构不能仅以内部底单记载内容与客户凭证记载不一致进行抗辩;三是企业法人要对它的法人代表及其员工的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到近乎变态,但这也造成银行一些业务办理手续多,办理时间长,所以大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请多一分理解,越严格的制度往往保护的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客户手拿80万存单,银行却说只有30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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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我会为大家解读在网上一直吵得沸沸扬扬的"当面清点,离柜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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