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划定107个畜禽养殖禁养区

7月19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目前,莱芜市已全面完成禁养区分布图绘制等工作,全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07个、332.97平方公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33个、养殖专业户487个。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市畜禽饲养总量达到4200万头(只),每年畜禽粪污排放总量在800万吨左右,大约有200万吨形成面源污染,出现了不同程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群众诉求,政府环保督察问题较多。我市近几年不断有网民通过政府在线、行风热线等渠道反映部分养殖场(户)畜禽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我市畜禽养殖业多数处于低端水平,规模以下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多,多数没有畜禽养殖污水粪便处理处置设备,部分乡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照抄照搬,缺乏可操作性,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关闭工作进展缓慢。

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莱政字〔2016〕54号)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文件精神,要求区级政府出台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绘制禁养区分布图,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莱政字〔2016〕54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搬迁关停工作,提醒位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提前打算,寻找新场址,统筹规划,尽快做好搬迁关停的准备工作。

■政策解读

什么是禁养区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具体划定范围

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二是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是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四是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各区划定主要畜禽养殖禁养区

莱城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大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禁养区、杨家横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禁养区、大舟山风景区禁养区、莲花山风景区禁养区、口镇城镇居住区禁养区等 59个禁养区,面积147.52平方公里。

钢城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乔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鹏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丈八丘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禁养区、棋山旅游风景区禁养区、寄母山林场禁养区等25个禁养区,面积73.75平方公里。

高新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冯家林居委会、孙故事居委会、大故事居委会、北姜庄居委会、地理沟居委会、前宋村、马盘龙村等30个行政村(居委会)在内的3个禁养区,面积26.05平方公里。

雪野旅游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雪野水库畜禽养殖禁养区、房干景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北岸新镇畜禽养殖禁养区、茶业口镇政府驻地(汪洋台红色旅游)畜禽养殖禁养区、“一线五村”畜禽养殖禁养区、龙山风景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大王庄镇政府驻地畜禽养殖禁养区、香山旅游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等8个禁养区,面积56平方公里。

经济开发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徐家河、柳家店、贾家庄、小洛庄、马庄、白龙店等11个行政村在内的4个禁养区,面积12.8平方公里。

农高区主要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方下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寨里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公庄水库禁养区、杨庄镇城镇居住区禁养区、健康食品工业园禁养区、嬴泰科技产业园禁养区等8个禁养区,面积16.8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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