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給我的對公賬戶上打1000萬,請問我應該接收嗎?

天晴和藝


1、本質是為滿足銀行貸款用途需要找你幫忙走下賬,做好文件沒有什麼風險;

2、要做好文件:(1)內部確認這筆款是往來款非債權債務或交易款;(2)收到後,劃回到划過來的公司賬戶,做好平賬,儘量不要劃其他公司,特別是沒有委託或其他文件說明的情況下。


特資江湖


不接受撒,公賬必須上賬說明款項由來,等你報稅的時候,稅務會以為你公司收入1000萬,那麼除掉10萬免稅金額,還有990萬應該繳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3%就是29.7萬,企業所得稅稅10%就是99萬,本月應繳128.7萬。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就更高了,還不包括年底結算。所以你這1000萬千萬不要收,尤其是公賬!


中國人壽王凱


除了有1000萬正常業務往來有收款需求之外,建議不收,因為有潛在的三大風險可能影響你企業正常經營。

正常業務之下,收款大可理直氣壯

這裡說的正常業務往來,指的是如果你的公司和你朋友的公司有正當的業務交易的。比如你賣給他的公司一些商品或者給他的公司提供過一些服務,而他應該要付給你1000萬的情況下,那麼收款是很正常的,理直氣壯的收就是了。當然這裡說的“正常”指的是你不知道且沒有配合他通過偽造合同或者單據等等任何形式,“造”出了業務往來,切忌,下面還會展開講到這一點。

或者就算是沒有商品交易或者是服務交易,他公司有和你公司之間有過往來款項欠你公司錢,那也可以算是正常的業務往來。畢竟這樣的款項會被當作是民間借貸的關係,你只是正常收回民間借貸的款項,還是可以接受的。

無正常業務基礎之下,面臨著稅務、涉嫌詐騙金融機構、洗錢等三重風險

還是沿著前面的思路來說,要是你和你朋友的公司之間平時是沒有交易、沒有商品或者服務貿易、沒有互相之間的流水往來的,那這1000萬可就不能收了,不然都是惹禍上身,各種麻煩事不斷。

1、稅務風險。你收款總有各收款的性質,即使是莫名其妙的代收款。那麼這個代收款是什麼性質?是算收入嗎?如果是算收入,那麼就要對應的繳稅。不管你們是哪種性質的企業,這個稅務成本總是要承擔的,不然稅務機關核查的時候,就很難交代過去。

2、涉嫌詐騙金融機構。這可是大事,刑事的事情,千萬想清楚了。假如你和你朋友公司間沒有什麼交易,而朋友向銀行的貸款又有一部分要打到你的賬上。那麼一個合理的推斷就是,你朋友和銀行的說法是“他因為XXX原因欠你公司錢,所以需要貸款一筆錢還給你”,而且很可能還提供了相應的憑證(如果你們沒交易那憑證可能就是造假的了)。按照這個可能性和邏輯推論往下走,意思就是你朋友涉嫌詐騙了金融機構,也就是俗稱的騙貸,而你是明知還提供了配合,同樣逃不了干係。

3、違法所得倒賬涉及洗錢。要是真的存在騙貸的情況(是否真有奇事相信你其實是很清楚的),那麼這筆貸款就是違法所得了。而你的公司提供了對公賬戶幫忙倒賬,也就是提供了幫忙把違法所得“合法化”的服務和功能,那就逃不開洗錢的嫌疑了。

總結

所以,如果是真實交易該收的錢,那麼就挺直了腰板的收。要是沒有真實交易,那麼稅務和法律風險都非常大,不管是不是朋友,都不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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