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幻说:她要离开塞北的黄沙浪景,去踩踏江南烟雨风光的时候,我正在擦拭手中的长弓——不久前我刚用它捕获了一只野兔,在随处可见黄沙的山坡上。
我停止了手里的动作,回头看着那个在夕阳下站地笔直的影子:不知道是不是光照的原因,总觉得今天的她比往常长了一些;不过依然消瘦,就跟我初见她时一样。我静静的盯着她,像是要在这一刻找出眼前的人与记忆中的人之间的差距:少女的脸比当时黑了一些,也坚毅了一些,她老说,自己已经开始长皱纹了,其实就是在瞎说,圆脸的姑娘没有那么容易就将“年老”体现在脸上。她穿着一身半旧不新却很合体的衣服,将整个身型衬托地极好看;握鞭的胳膊笔直地垂在身侧,更加显得整个人英姿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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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当时师傅给我们选武器时说过的话,他说:阿笙性懒,适合弓箭,少跑动;阿欢雀跃,适合长鞭,不伤身。
当年我们师兄弟17人,我排11,她排13;我们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但大家却公认我们俩很像,对于这个问题,追究到的答案是:“感觉”。我们不懂,师傅说:看两个人是不是同类型的,不是看她们的性格,而是看她们的磁场,至于什么是磁场,师傅没说,我们也没再问。只是,当我们快要下山的时候,其他师兄弟们都选择回家继承祖业,我们俩却第一次统一了战线。
“听说塞北的流寇很是猖狂,我想去会会。”
“听说塞北的沙漠里有很多黄金,我也想去看看。”
于是,两个人相搀而往,这一去,就是三年。这三年里,阿幻用手里的长鞭收服了很多个兄弟,终于将自己混成了沙漠女大王。而我,黄金没有挖到多少,却将自己混成了沙漠客栈里的老板娘。她每次外出猎物后都会跑到我这边来投宿,但从来没有给过房钱,不过也因为她,我的客栈三年来都是平平顺顺的,而我的长弓,也沦落到了只能打打野味的地步。对此她还嘲笑:我是否已经忘记了自己手中的箭也曾令人心惊胆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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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还犹新,但眼前的人明显不愿我老是盯着她不说话。
“我说,你倒是说句话呀!”
“说什么。”
“这塞北的流寇都被我打趴下了,甚是无趣,再待下去,我就成流寇他们祖宗了。”
“然后呢?”
“听说江南有很多水寇,很是猖狂,我想去看看。”
“好啊!”
“你去不去?”
“不去。”
“为什么?”
“江南没有野兔。”我指着院子里一动不动的物件说。
“但是江南有水,水里有很多鱼。”
“哦!”
“江南可比塞北富有多了,你可以挣跟多的钱。”
“那我考虑考虑。”
当阿幻一手提着长鞭和弓箭,一手拉着我走出客栈的时候,小二漠漠还没有合上大张的嘴。也对,阿幻那家伙实在太直接了:
“我跟阿笙要去江南了,客栈就交给你了,好好照看啊,也许过个十年八年的,我们还会回来看它和你的。”
我一脸不情愿的被拖着前行,嘴里不断的嘟囔着:“我的钱呀!这三年白干了。”可是前面的人迈着奸计得逞的步伐,丝毫没有要搭理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