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510万元用于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我市计划将其中的510万元资金先行用于阜阳市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和阜阳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按月监测烟气达标排放项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省里向我市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586万元。经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拟将800万元基础性补助中的510万元资金先行用于阜阳市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和阜阳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按月监测烟气达标排放项目。  

  其中,阜阳市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将以实际中标价补助。该项目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阜阳市各个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火点进行卫星遥感监测,每日不少于三轨卫星进行监测,并分别按月、按日上报监测结果。  

  阜阳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按月监测烟气达标排放项目计划总投资360万元,将以实际中标价补助。该项目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阜阳市域内6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共计9个排放口开展二噁英监测,每个排放口每次采集3个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样品,每月监测1次,每12个月为一周期,共计108次324个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样品。每月每厂均出具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检测报告。


阜阳510万元用于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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