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误农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一场“不误农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近日,浠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对一起拟不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

该案源于去年夏天因农田抽水引发的一场矛盾纠纷。

2019年9月7日,周某在该县蔡河镇长冲村五组门口池塘,用水泵给自己的农田抽水,被害人艾某见状上前在没有拔电源的情况下,将水泵从池塘取出水面,导致水泵烧坏,两人因此发生揪扯,周某用锄头将被害人艾某的左腓骨打伤,经鉴定,艾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周某主动到案,积极赔偿艾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艾某谅解。

一场“不误农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郭胜利(右)介绍案情

在当日的公开听证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郭胜利介绍了案件的犯罪事实、主要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机关代表对案情进行了补充说明;人民监督员杨志发、张勇分别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各自发表意见。

一场“不误农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人民监督员张勇、杨志发评议案件

“ 本案是由农田抽水引发的矛盾纠纷,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主观恶性较小,也没有社会危害性。目前正值春耕农忙时节,误了春耕,农民一年的收成也要受影响,我们也要为其能按时进行农业生产考虑,所以,我完全支持这份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杨志发表示。

“ 两位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周某也主动到案、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我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张勇表示。

经综合评议后,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郭胜利当场向周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一场“不误农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向周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周某和艾某所在村村支书任慧元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安定下来。“这两位都是我村村民,且都是单身,平时遵纪守法,没有前科劣迹。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法律不仅有力度也有温度。”任慧元连声说道。

此次公开听证会,该院充分听取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浠水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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