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行允許成長型客戶開通原油寶,是否合規合法?你怎麼看?

王者老頑童


這個問題其實大家討論很多了,我們暫且不談是否合規合法,從產品設計和對外宣傳上來講,中行原油寶在設計和宣傳上就是有問題的。

第一,明顯暗示用戶,這是一種理財產品,而公眾對於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目前還停留在保本保收益的階段,個別人可能知道部分理財產品保本但不保收益,但是我想如果用戶對期貨產品稍微有點了解的話是絕對不會相信這是通常的理財產品的。中行的這種宣傳方式,完全沒有投資者教育,很多人都是看了這種宣傳,當成紙原油在操作的。中行估計就是指標化銷售,有提成獎金等方式。直接向客戶介紹這款產品的,估計大部分客戶完全不知道會欠銀行錢。

第二,沒有盡到風險告知義務,當然這也是因為在我們國家,大銀行都是國企,老百姓天然的相信銀行、運營商這種巨無霸不會專門坑自己,反正大家都一樣,所以手續合同從來都是走個過場,根本就不看。手裡幾十上百萬投進去,但是實際上沒有多少風險意識,全憑工作人員的誇張介紹。

至此,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很多人開始反思自己之前買的理財產品風險問題了,身邊也有朋友開始陸續落袋為安了,甚至不介意損失利息。藉此機會也正好宣傳下客戶風險教育,不是什麼產品你都能玩的,期貨是可以虧光且倒賠錢的。

第三,“原油寶”連期貨都不是,只是期貨原油的衍生品,他們不是去交易國外的原油,而只是在銀行的“虛擬盤”上進行原油價格的交易,他們的錢到底有沒有流入國際市場這都是個未知數,外面傳的是虧損300億,那到底是誰虧了300億呢?中行的資金到底流入國際市場沒有呢?中行需要回答的問題太多了。

第四,回到問題,中行允許成長型客戶開通原油寶,是否合規合法?合不合法我不清楚,但是肯定是不合規的,按照風險等級來分類,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可以分為R1~R5五檔,風險等級由低到高。R1級風險很低,一般可以保證收益或者保本浮動收益,R2級風險較低,一般是比較安全的非保本浮動類理財產品,但是R3級以上就不能確保本金及收益了。當然,隨著風險升高,一般對應的收益也高。這裡重點說下R3和R5,因為現在中行是在向C3等級的用戶推薦R5的產品。當然,產品風險等級評估還是一件比較主觀的事情,並沒有絕對公允的客觀標準。

(R3)成長型

典型代表:保險理財、基金、銀行理財產品

特點:耗時長,回報慢

安全性較高,門檻一般。但短期收益很少,須持幾年甚至10年以上,才會有明顯的回報。

(R5)投機型/激進型

典型代表:期貨、博彩

特點:超高風險,超高回報(回報率幾乎為0)

這種方式其實不能算是理財,賭的性質大一些,可謂九死一生。

而且,我們發現,原油寶這個產品其實際風險應該是大於等於期貨的,那麼對應的投資者應該風險承受能力高於成長型,達到投機型才可以,所以,一般意義上來講,確實是不太合規的。其產品宣傳中表面是理財,底層是期貨,按照現在穿透式監管要求,是要被認定為類期貨的,那如果按照期貨的那一套開戶、風險測評、風控制度,中行不但要不回錢,投資者可以起訴它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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