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盜,小偷扔東西造成樓下多人死傷,誰負責?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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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在汙衊小偷,小偷的家屬會找你 ,以侵害名譽罪將你起訴到法庭,讓你賠償名譽損失費。

小偷現在的職業風險非常小,做小偷被抓了,按數額大小,有時幾個月就出來了。繼續重操舊業,像這一陣子火的一塌糊塗的“竊格瓦拉”,他的一句話:我不想打工。說出了小偷的心聲,他們是不會想去打工的。

小偷偷東西,大家沒有忍住打了他,有的小偷就會反咬一口,說有人打了他。若是構成輕傷害,打人的不僅負法律責任,還要給予小偷一定的賠償。有真實案例發生的。

小偷偷東西逃跑了,你還不能過分追趕,他在逃跑途中發生撞車、摔傷、身體原因死亡,你可能承擔後果,主要原因就是你追趕小偷了,你不追趕小偷就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至於在你家偷東西,小偷往樓下扔東西一說,就是你在編造謊言。你發現小偷進屋後,用各種東西砸小偷,小偷躲閃過程中,東西仍到了樓下,砸到人和車。與小偷何干,你自己的錯誤就不要讓小偷來承擔,名譽賠償金不少啊!


黎濤微世界


當然是由小偷負責。

這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拋物致人損害案件。也就是有人在高空往下拋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案件。

對於這類案件,法律對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都已經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關於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或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傷的,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可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使用人給予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除了從高層往下扔東西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所有可能往下扔東西造成損害的人共同承擔補償責任。

但是你說的這情況不一樣在於 ,明確知道是小偷扔的。

那就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權案件了,應當按照一般的侵權案件法律規定處理 。

第六條第一款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個案子裡,小偷往下扔東西,存在過錯,造成損害,就應當由小偷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說被盜者,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過錯,東西被扔下也不是被盜者導致的,所以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刑事責任

我注意到,小偷扔東西,不但造成了眾多財產損失,還造成了多人傷亡。

也就是他故意扔東西的行為,已經給樓下不特定的多人造成了損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的規定,小偷應當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定罪處罰,最高可判死刑。

當然,此外小偷還構成了盜竊罪,如果小偷往下扔東西是為了抗拒抓捕 ,盜竊罪還可以轉化為搶劫罪,應當按照搶劫罪處罰,同樣最高可判死刑。

綜上,所有的責任都應由小偷承擔,不但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常識,讀點法律小故事。


家子說法


這是精神病吧,哪有這樣小偷,要不就是得罪人報復你家了吧?如果不能證明是小偷扔的還以為家兩口子發脾氣扔下去的,所以才讓你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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