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後因病去世 家人拿出撫卹金誠信還債

近日,通化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執行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告邢某是一名教師,2019年,在醫院檢查確診了肝癌,故向原告董某借錢治病,約定還款期限到後,邢某仍無力償還,董某故將邢某訴至通化縣法院,要求被告邢某立即償還欠款,由於身體原因,邢某授權弟弟代理此次案件。經過主審法官的調解勸說,二人達成和解協議,並約定一個月內還清欠款。

然而,未待還款,被告邢某便因病情惡化去世,由於教師身份,邢某的家人可獲得一份由校方提供的死亡賠償金(撫卹金),但由於其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通化縣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得知這一情況後,聯繫了邢某的家人並說明情況,其家人均表示自願放棄這筆撫卹金,並請邢某的弟弟代為處理,務必將錢早日還給原告董某。

被告的女兒正在上大學,生活並不寬裕,現父親因病去世更為她增添了一抹愁容。在得知這一消息後,原告董某約談了被告邢某的弟弟,對他們一家的狀況表示理解,主動提出只需償還本金,無需再支付利息,希望被告一家可以積極面對生活。被告的弟弟深受感動,並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已積極與校方溝通,將撫卹金直接提至法院,在發放撫卹金的第一時間便將欠款還給原告。

案件中,被告的家人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在自身條件艱苦的情況下,仍表示絕不能失信於人,以實際行動詮釋了“誠信”二字;原告亦能夠設身處地,體諒被告方家人的心情與生活實際狀況,主動提出免除利息,減少被告方家人的生活重擔,將情理的有血有肉演繹的淋漓盡致。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劉振國 通訊員何博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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