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曾都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拟不起诉人及其家属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图为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左)、人民监督员(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右)
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宫某同在工地做工,期间二人因纠纷互相辱骂,后发生肢体冲突,王某将宫某殴打致伤。经鉴定,宫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鉴于王某案发后主动到案,无违法犯罪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依次发表意见,均同意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拟不起诉人王某及其家属
王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真心地向被我伤害的人悔过道歉,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遵纪守法。
人民监督员吴涛
人民监督员吴涛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是阳光执法的具体举措,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更直接地了解和参与检察工作,也让司法公正真正看得见。同时,希望王某在今后生活中遵纪守法,宽容善待身边人。
文字:李想、裴文蕾
图片:裴文蕾
编辑:刘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