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首例“校园贷”涉黑案今日开庭审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首例“校园贷”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共指控胡玉等人涉嫌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六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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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5月份以来,胡玉以老板身份,对外宣称金融贷款公司,实施非法放贷,赚取高额经济利益。陆续组织、纠集杨磊、毋淮峰等人通过实施高息放贷,要求借款人签订双倍甚至更高金额的借条、签订虚假借条等,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形式制造交易流水,强迫被害人在虚假的借条、收条上签字,并以“砍头息”、“手续费”、“续期费”、“逾期费”等名义从被害人处收取高额费用,直至2018年8月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

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期间,在借款人未按要求及时还款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设施勒索、寻衅滋事,并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还钱或签订新的更高金额的虚假借条和收条。胡玉等组织成员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采用言语威胁、纠缠、滋扰、喷漆、烧纸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非法债务,严重扰乱了被害人及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坏村居环境,造成周边群众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胡玉等人为扩大放贷范围,以“校园贷”名义对淮南师范学院、淮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学生实施非法放贷,学生无法按期还款或无力偿还时,逼迫借款学生充当非法放贷业务员,在该市高校扩展非法放贷业务,牟取利益。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涉及该市高校多名学生,造成2名学生退学、5名学生休学的严重后果。胡玉等组织成员肆意妄为,公然前往高校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电话、短信骚扰高校教师,对学校施加压力逼迫学生还钱。胡玉等人的行为造成部分借款学生及家人先后做出跳河、自杀等举动。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还在审理中。

陈慧珺 赵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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