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原判:78歲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終審獲刑17年

韓聯社消息,當地時間10月29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處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00萬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李明博未出庭。

大法院駁回了李明博方面的上訴和檢方的抗訴,稱二審關於貪汙和受賄事實關係的認定並無不妥。由此,大法院認定李明博實際掌控涉案的汽車零部件公司DAS,為長達10年之久的DAS實際所有人爭議畫上句號。

此外,大法院還駁回了李明博不服二審法院取消其被保釋資格的上訴。法院就二審法院取消被保釋資格指出,即使上訴也無法停止執行效力。由此,2月獲釋的李明博將入獄服刑。

檢方於2018年4月以貪汙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當時其貪汙和涉賄金額分別為247億韓元和111億韓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