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衛羅志軍王儒林赴全國人大任職

強衛羅志軍王儒林赴全國人大任職

強衛羅志軍王儒林赴全國人大任職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強衛、羅志軍、王儒林、陳寶生進行憲法宣誓。央視新聞截圖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免去袁貴仁教育部部長職務,陳寶生任教育部部長

綜合新華社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資產評估法,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關於修改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決定免去袁貴仁的教育部部長職務、任命陳寶生為教育部部長。

會議經表決任命強衛為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羅志軍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王儒林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還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勝俊主持並監誓。下午5時許,王勝俊宣佈憲法宣誓儀式開始。全體起立,同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領誓人、新任命的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手撫憲法,宣讀誓詞。新任命的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強衛、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志軍、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儒林跟誦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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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生動物保護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工養殖虎骨、犀牛角仍禁止入藥

新京報訊 昨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據新法,虎骨、犀牛角等人工養殖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製品,依然禁止應用於中醫藥領域。

虎園養殖的老虎自然死亡後,虎屍是否可以應用於中醫藥領域?本次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人工養殖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藥用資格問題,是爭論焦點之一。

分組審議時,李飛、叢斌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都提出,目前,我國的人工繁育老虎的技術已經成熟,可是在一些養殖基地裡,自然死亡的老虎長期凍在冰箱裡,十幾年沒有使用,每年保管費用達百萬元。他們建議,以養殖基地的老虎為例,自然死亡的老虎可以走國家中藥材利用的渠道。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則認為,現在中國華南虎已經基本絕跡,東北虎也已經很少,在這種情況下把老虎通過人工飼養引入藥物生產,甚至引入食物鏈,形象非常不好,“我們的食物來源非常豐富,虎骨藥用價值也是有限。有些來自動物,具有較明確藥用價值的天然產物也可以人工合成,比如麝香、熊膽中的一些成分”。

昨日表決通過的新野生動物保護法,仍然紮緊了老虎等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藥用“籬笆”,禁止其應用於中醫藥領域。

在昨日下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上,國家林業局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回應新京報記者的提問時說,任何動物都有生老病死,合法人工養殖的老虎包括虎皮、虎骨都是合法的資產。可是,雖然是合法的資產,人工養殖的虎骨也禁止應用到醫藥領域。“國務院有規定,1993年下發了一個通知,禁止將虎骨和犀牛角列入中藥”,他說,“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新頒佈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在中醫中藥藥品管理方面的規定,對這些物種及其產品進行管理”。

也就是說,由於國務院1993年下發的通知目前依然有效,而野生動物保護法是依據國務院的“目錄”,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藥用問題進行管理,因此,人工養殖的虎骨、犀牛角等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製品仍禁止入藥。

焦點1 【動物放生】

買外來物種放生被明確禁止

鑑於近來一些地區頻發違規放生事件,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叫停了“隨意放生”,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放生行為,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放生行為如果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何界定放生行為的合法性,哪些放生行為是違法的,會被追責?國家林業局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解釋說:把活的野生動物放歸到自然界裡,法律中是有兩個概念,一個是“放歸”,一個是“放生”。

“放歸”更多的是體現在科學研究,“比如國寶大熊貓,這是瀕危物種,多年來一些科學機構通過人工繁育突破了‘三難’,使人工種群大熊貓數量有了很大的增加。這幾年也是在選擇比較好的大熊貓人工種群的個體經過野化培訓,找一些適合它生存的地方放歸。”

“放生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為了做善事,把生靈放到野外。”嚴旬說,這種放生也有兩種情況:其一,“在市場上買的外來物種,比如巴西龜,甚至一些魚類,都不是我們國家本地的物種,對這種放生我們是禁止的,而且還設定了罰則”;其二,老百姓放生一些當地物種,“這種放生要在科學機構的指導下進行,但是也不能隨意放生。如果把本地物種隨意放生,比如你抓了很多蛇,或者市場上買來很多的蛇,這種蛇又是我們國家當地的物種,你隨意放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是把人家飼養的動物咬死了,那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焦點2 【保護名錄】

江豚擬由二級上升到一級

國家林業局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昨日解讀新野生動物保護法時表示: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名錄自1988年頒佈以來,僅在2003年調整過一次,涉及一個物種——麝,由於目錄20多年未做大調整,對物種的保護產生了一些影響。

為此,我國準備調整野生動物保護名錄,調整的重點為極度瀕危、原來等級比較低的物種,“比如江豚,從二級提升到一級。有一些鳥類數量非常少,可能從‘三有’名錄中調整到國家一級”。

嚴旬稱,與此同時,一些物種可能要降級,“比如有一些物種人工飼養的數量非常大,可能要調出重點保護動物的範圍。比如梅花鹿的人工種群,全國可能已經飼養了上百萬頭,可能其人工飼養的種群不再列入重點保護動物,而是列入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的名單中”。

焦點3 【傷害補償】

地方可推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

嚴旬表示,近些年來,全國在保護野生動物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特別是一些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的老少邊窮地區,為保護野生動物做出了很多貢獻。此外,一些不是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對農作物甚至人身造成了傷害。

“考慮到這些原因,這部法律擴大了對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補償範圍,不僅僅是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而且也把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三有’野生動物列入補償範圍。”嚴旬說。

嚴旬介紹,因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都可以按照當地補償條例中規定的條款,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法律還明確,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據新華社電

本組稿件採寫(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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