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扶风县公安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扶风县安监局对春节前后收缴的30余箱约50余种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全面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了大气污染。
在此次集中销毁时
各部门联合进行了详细、周密
工作安排和分工
确保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污染
确保安全
本次销毁活动,委托有销毁经验的宝鸡新光加以焰火燃放有限公司、陕西四方平安爆破公司扶风项目部负责实施,利用危化专用车运输,对收缴的C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采用焚烧法,对升空类烟花采用燃放法予以销毁。
降低销毁场地大气污染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联合扶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根据《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销毁场地及环境要求”, 为最大限度降低销毁场地大气污染,4月26日下午提前安排专用降尘车辆对销毁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在销毁结束后,由消防车进行现场洒水喷淋,对销毁时产生的烟尘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协助做好高空烟花降落处洒水预防。
本次集中销毁烟花爆竹活动,有效预防和治理了大气污染,从根本上消除火灾、人员受伤等安全隐患,用实际行动来捍卫扶风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为建设、美丽扶风做出贡献。(李文娟)
关于烟花爆竹这些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惩!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无证生产的窝点及家庭作坊,有关乡镇要注重对曾从事私产违法活动受过处罚或处理的,以及已经关闭的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职工等可能出现的隐蔽的私产行为的监管。
危害性
非法生产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无资质从事批发业务,批发企业向无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产品,向零售点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零售点无证销售,超经营范围销售,销售非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以及直接从生产企业进货的产品等。
危害性
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定量储存,超经营范围储存,储存烟花爆竹原材料;居民区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未按公安部门核定的产品数量、种类、指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和无运输许可证的私运行为。
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
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前往
具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进行购买
并注意检查外包装上的市场准入防伪标识
切勿买到了劣质烟花!
燃放烟花爆竹
一定要远离禁燃区域
燃放后一定要仔细检查
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