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劈腿有错,但他们并未结婚,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周扬青是否有公布他人隐私嫌疑?

一蓑沾衣雨


他渣他都不怕,还怕别人公布出来吗!

人渣法不收,人渣天不收,人渣人会收。

无论婚前婚内,感情需要彼此的忠诚!


袁晓莹317


周扬青是当事人,为啥不能公布?

狗仔公布明星分手,都没见明星起诉侵犯隐私权,当事人发文陈述分手,为什么不可以?


adiee


既然不是法律责任的问题,用感情用事的处理方式解决,有何不可?

这件事上,放在普通人身上,顶多是件揭露渣男的普通事件,那为何要苛求张扬清作为女生,在感情之事上揭露有道德污点的前男友?

您的问题当然是肯定的,对于别人的隐私之事进行披露,当然属于公布他人隐私。可对于这件事的处理上,只有当事人罗志祥可以决定。

罗志祥是想要用法律武器,告周扬青也罢,用私下沟通的方式也罢,但最终还是需要罗志祥本人来决定,是否要用公布他人隐私的理由状告周扬青。

对于周扬青、罗志祥的事情,已经喧嚣尘上许多天,本来没必要对这件事多讨论了。因此从根本上去看,这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只是因为罗志祥本身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才引发旷日持久的关注。

还有,用我私人的看法来说,简单点去看待这件事就行,没必要上纲上线。

这本身就是私人问题,不必用什么大义、道德之类,来过分苛责和彻底否定当事人;

这是男女感情问题,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上,作为曾经感情上的受害者,周扬青揭露渣男也没什么;

这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如何对待前女友,交由当事人罗志祥来自己处理就好;

洗白还是继续抹黑,也没必要争辩了,娱乐圈的事,就让娱乐圈的人自己处理好了。

还是那句,现在明星们经常用的那句:别占用太多公共资源,理性吃果,不过分解读。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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