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有聲讀物 法院判賠50餘萬元

中國法院網訊 (張筠曼 張健) 

“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有聲讀物 法院判賠50餘萬元


  因認為路遙創作的小說《平凡的世界》(下稱涉案圖書)未經其許可被製作成有聲讀物,在“荔枝FM”平臺上傳播,路遙之女路茗茗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荔枝FM”的運營者廣州荔支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0餘萬元。4月15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北京雲法庭”公開宣判了此案,判決支持了原告路茗茗的全部訴請。

  原告路茗茗訴稱,路遙(原名王衛國)系我國當代著名作家,其創作的涉案圖書於1991年獲中國第三屆矛盾文學獎。1992年路遙去世後,路茗茗依法繼承了路遙全部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路茗茗發現,在荔支公司經營的“荔枝FM”平臺上,存在未經許可製作的涉案圖書電子版有聲讀物,荔支公司通過網絡進行傳播並獲得了極高的點播量,侵害了路茗茗對涉案圖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被告荔支公司辯稱,荔支公司提供的僅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並沒有改變平臺上的節目,不知道用戶上傳的內容存在侵權;且涉案圖書出版時間已久遠,“荔枝FM”平臺受眾範圍均為90後年輕群體,影響力有限,給路茗茗造成的損失較少,認為其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路茗茗提交的涉案圖書、著作權登記證書及涉案圖書的署名情況,並結合生效判決已認定路遙作品著作財產權的繼承和轉讓事實,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路茗茗合法繼承涉案圖書的著作財產權,有權提起本案訴訟。荔支公司雖抗辯稱“荔枝FM”平臺上的142集涉案圖書有聲讀物,系其主播用戶“平凡的世界小說”上傳,但其提交的該用戶個人後臺註冊信息中,缺少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照片、主播手持身份證照片等關鍵身份信息,且未提交該主播用戶的註冊IP地址、註冊時間、上傳IP地址等相關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涉案圖書有聲讀物系該主播用戶上傳。

  據此,法院認定,荔支公司通過“荔枝FM”在線提供涉案圖書有聲讀物,使相關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作品,侵害了路茗茗對涉案圖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路茗茗要求荔支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法院最終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獨創性程度、文學價值、知名度、荔支公司侵權行為的侵權惡意程度,以及涉案作品有聲讀物播放量等因素,對路茗茗的全部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宣判後,被告荔支公司當庭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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