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女人再戀愛有錯嗎?你怎麼看?

發現周邊有趣的事情


你好,我是象郡之南,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認為,感情沒有對錯,只有珍惜和不珍惜。

離婚是一段感情的結束。既然你的前夫不珍惜你,你就有尋找和接納一段新感情的權利。這個是大眾普遍認同的觀點。

不知道你為什麼會遭到這樣質疑。也許你和你的前夫還有感情上的糾纏,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另一份感情之中;也許離婚的陰霾還未散去,你正徘徊在選擇與不選擇的邊緣;也許你離婚前還有個孩子,身邊的親朋還希望你們在一起,不同意,不支持你開始新的戀情。

諸多的原因,讓你產生了困擾,甚至讓你自我懷疑,自我否定,迷茫和慌亂。

我建議你擺正心態。既然選擇離婚了,就不要太在意過去的人和事,該斷的斷,該舍的舍。你是個成年人,你有獨立的思考,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如果離婚後,你又遇到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難道你會錯過嗎?

難道你還想聽“當有一份真摯的感情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這樣的臺詞嗎?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人,與其事後懺悔,不如把握當下。往前看,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愛你所愛,珍惜你所珍惜的人,再戀愛,再投入新的感情又何妨,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快不快樂只有你自己知道。

感情不分對錯,願你為愛一無反顧,願你被現實溫柔以待。祝福你再投入新的感情收穫幸福,攜子之手,白頭到老。


象郡之南


我覺得沒有錯,婚姻是自由的,為什麼離婚的女人就不能再次選擇她的幸福呢!



二枚4018


離婚的女人再戀愛,理所當然完全應該,一點也沒有故錯,想當初她也許考慮不周,上當受騙嫁錯了人。

或者她婚內是一位,嚴重受害者,如今覺醒過來一了,和垃圾渣男離婚絕對應該。

為了自己能重新過上,未來幸福新生活,另外找一位適合自己,互相相愛的人再婚,是一件完全合乎情理的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