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司機“急性子”強行搶道釀事故

很多駕駛員都知道,在機動車行至路口轉彎時禁止超車,要與前車保持一個安全距離,遇斑馬線提前減速,但有些駕駛員為了自己的一實方便而強行進行超車。

2019年1月30日,黔西南州望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我的車在環城路往血站方向消防隊路口和一輛三輪車相撞了,麻煩過來處理一下”。接警後,指揮中心立即通知事故中隊民警趕往,到達現場後見到一輛三輪車和一輛小轎車停在路口轉彎處,民警立即上前查看三輪車駕駛員傷勢,所幸並無大礙,之後民警對現場進行勘查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三輪車司機稱:“當時我正想掉頭,提前打的轉向燈,當開始掉頭時轎車就撞了上來。”民警又立刻詢問小轎車駕駛員,小轎車駕駛員稱:“當時沒注意他打轉向燈,見對向車道沒有車便想借道超車過去在路口轉彎。”現場民警對雙方駕駛員的敘述整理之後調取了事發當時的監控視頻,視頻清晰可見,三輪車從縣醫院往血站方向行駛時,到消防隊路口提前打轉向燈轉彎時,與後方駛來的小轎車發生側面刮擦,造成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民警初步判定,小橋車駕駛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規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管部門溫馨提示: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行至路口時,應提前減速,交管部門溫馨提示: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行至路口時,應提前減速,並讓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不得超車,為自己和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不開“急性車”。

轎車司機“急性子”強行搶道釀事故

轎車司機“急性子”強行搶道釀事故

(編輯:王自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