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安陽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草案)》審議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安陽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草案)》審議會議

為進一步推進《安陽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增強《條例》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條例(草案)》審議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玲出席會議。

會上,市文明辦負責人彙報了《條例(草案)》起草過程、立法依據及重點內容。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委員和法工委負責人結合我市發展大局及“創文”工作實際,就部分條款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張玲強調,本《條例》的制定,對規範公共文明行為、推動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在《條例(草案)》修改過程中,一要進一步斟酌文字表述,明確立法目的,充分體現以公眾為主體、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推動形成公共文明共建、共治、共享的長效機制。二要進一步細化文明行為標準,結合我市“創文”工作中一些不文明行為和突出問題,體現安陽特色,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治理措施。三要合理設置激勵機制,對各類文明行為進行表彰鼓勵,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讓文明行為逐漸成為人們的自覺習慣和生活方式。四要學習借鑑外地立法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使我市立法更科學嚴謹,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提供法律保障。□《安陽日報》記者 王慶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