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電 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26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草案按照全面提升動物衛生水平的目標,對動物防疫方針、防疫責任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等調整完善,構建科學、合理、健全的動物防疫法律制度。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說,動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修訂實施以來,中國動物防疫工作不斷加強,在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中國大多數生產經營主體養殖方式比較落後,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薄弱,加上動物及動物產品國際貿易活動頻繁,中國動物防疫面臨著複雜、嚴峻的形勢,需要儘快修改動物防疫法。

草案突出了六個強化:一是強化對重點動物疫病的淨化、消滅,在全面防控的基礎上,推動動物疫病從有效控制到逐步淨化、消滅轉變;二是強化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檢疫檢驗;三是強化生產經營者的防疫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四是強化動物疫源疫情的監測預警;五是強化動物防疫制度體系建設;六是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能力建設,完善保障措施。

2018年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對動物防疫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執法調研,提出修改思路。同年,修改動物防疫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牽頭,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參與。兩年來,認真聽取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防控機構、生產經營主體、動物衛生專家、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意見,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反覆溝通,形成了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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