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南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志剛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一審開庭


8月21日,南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志剛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蔡春燕親臨庭審現場指導,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守國、員額檢察官劉勁松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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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依法審查,被告人李國濱、高永平為達到非法拆遷的目的,夥同被告人徐志剛、王佔偉、崔彬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徐志剛為首,以被告人王佔偉、崔彬、高永平、李國濱、孟曉宇、徐震、常洪民、徐凱、代建軍、崔宏、王明鑫、王廣龍、鄭飛、段金楠、王強、赫英俊、潘松、蘇曉明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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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志剛夥同被告人李國濱、高永平、孟曉宇、王佔偉、崔彬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毀損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二款,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徐志剛夥同被告人王佔偉、崔彬等人持械聚眾鬥毆,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應當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徐志剛夥同被告人常洪民、鄭飛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應當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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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犯罪組織成員還涉嫌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鑑於本案被告人人數眾多,案情重大、複雜,為確保案件質量,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庭前會議,為開庭審判做好了各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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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庭審中,公訴人通過遠程庭審系統與被告人連線,宣讀起訴書、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做到案件審理與疫情防護兩不誤。


文字:魏 重

編輯:李 良

圖片:劉博宇

來源:南崗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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